※ 引述《DaiRiT (戴尔特)》之铭言:
: 郁慕明
: 7月16日 22:03 ·
: 这几天看了不少网友留言,觉得有点偏差需要修正。一些人粗言谩骂,或变成少数几个人
: 之间斗嘴,相互对立,偏离了原本讨论的主题。
: 那些人身攻击的文字,我之所以还留着, 是为了凸显你们的无知及无品。至于有用日本
: 姓名的,骂我们中国人是猪,我则必定清除一概不留!我不接受外国人的污辱,两岸事务
: 也轮不到你们插手。
: 我期望这个脸书,可以是一个理性交流的平台。那些小孬孬要我滚回中国去,但只要认同
: 中华民国宪法,则台湾就是中国的固有疆域,小台独们幻想的台湾共和国并不存在,所以
: 我针对这一点,根据这个逻辑,得出该 “滚” 的应该是他们。道理摆在这里,不同意的
: 可以和我辩论。
: 有大陆朋友翻墙而来,欢迎你们参与我的脸书。也希望大家可以透过交流,减少彼此的误
: 解, 不要又扩大更多不必要的仇视。
: 备注:
: 自己最仇视日本还敢讲,一堆翻墙过来的也粗言谩骂怎不说
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
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这里并没有说明所谓“固有疆域”是否包含台湾?
后来在1993年, 当时的立法委员陈婉真等人申请大法官释宪, 释字第 32
8 号说:“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政治问题,不应由行使司法
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 一样没有明讲“固有疆域”是否包含台湾?
再往前追朔“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过程, 在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
的“五五宪草”中, 在第四条的地方, 列举了固有疆域的范围。 “五五宪草
”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
、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
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
等固有之疆域。
从头念到尾, 真的就是没有台湾, 因为当时的台湾在清朝的时候, 被清
廷依马关条约割让出去, 是属于日本。
再往前看,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
西藏。” 没有写到台湾。
曹锟宪法第三条:“中华民国国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国土及其区划以法律
不得变更之。” 没有写到台湾。
中华民国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还是
没有写到台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
藏、青海。”当时的二十二行省包括:直隶、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
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
、云南、新疆、奉天、吉林、黑龙江。 还是没有台湾!
这样看下来, 请问大家:“中华民国宪法”到底在哪里规定: 中华民国“固
有疆域”包含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