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志团体:同性伴侣专法不是真平等

楼主: jody893011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2015-07-20 13:12:12
伴侣至度越简单越好
建议只要五条
1、伴侣,应由当事人自行订定,到户政事务所登记即成立。
2、伴侣关系可随时解除,不需任何理由,申请即可解除(费用可以收贵一点,避免滥用伴侣制)。
3、伴侣两方可互为代理人。
4、伴侣可指定对方为财产继承人。
5、签署手术同意书状况时,伴侣视为一等亲,但亲缘关系不延伸于原生家庭。
五条 简单明快
※ 引述《gaytsis (魁奇斯)》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记者何定照/台北报导
: 2.完整新闻标题:
: 同志团体:同性伴侣专法不是真平等
: 3.完整新闻内文:
: “用专法不是真平等!”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理事长许秀雯表示,法务部舍弃修改民法
: 、改为另立专法方式来保障的同性婚姻权益,工程浩大,也很难藉一部法囊括配偶所有权
: 益,届时若要整合,反而更费工,为何不直接修民法?是否屈服于保守势力?
: 许秀雯指出,法务部做过多个研究案,希望这次不要空口说白话,应拿出草案和具体时程
: ,让同志团体看看所谓保障同性伴侣权益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包括收养子女?才能继续回
: 应。
: 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社工主任郑智伟表示,各国都朝同性婚姻合法化方向走,台湾的法
: 务部停滞多年,此时有此举动,起码跟上脚步,对此予以肯定。但他强调,各国现在都朝
: 同、异性法案平等方向前进,法务部立专法界定同志和他人不同,“还是直接修民法最好
: ”。
: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理事长吴绍文表示,部分欧美国家有同性伴侣法,是因在基督教
: 或天主教占总人口七、八成历史下,不得已之举;台湾基督教人口和同志人口既然差不多
: ,都约百分之五,“我不理解台湾为何不能修民法,而要另立伴侣法?”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udn.com/news/story/8375/1064888
作者: XXXXGAY (OL打杂小妹)   2015-07-20 13:14:00
那缴税的部分呢?伴侣缴税可以视同夫妻缴税吗?
作者: tc800627 (baci)   2015-07-20 13:20:00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7-20 13:21:00
后面各种准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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