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2车道代价2400元 投诉“抢钱”反遭打脸
【杨静茹、孙义方、王煌忠╱连线报导】南投县邱姓妇人日前驾车上国道,十四秒内两度
未打方向灯变换车道,被后方车辆行车记录器拍下向警方检举,国道警察以“连续两次违
规”寄出两张罚单,共开罚二千四百元。邱女认为只违规一次,不应被开两张罚单,她还
批警方“抢钱!”警方强调,邱女变换车道确属两次动作;网友也打脸邱女不懂交通规则
,“驾照是拿火鸡换的吗?”
邱妇(四十八岁)向《苹果》投诉,六月十二日傍晚,她开车从国道三号中投交流道匝道
上南下车道,刚从匝道切入外侧车道没打方向灯确实不对,但当时前方有辆砂石车挡住视
线,她才立刻又切到中线车道,“根本是同路段、同时间,应该是一个连续行为”,她痛
斥警方:“连续开两张罚单,根本是抢钱。”
警:确属两次动作
检举人的行车记录器撷取照片显示,邱女车子在下午五时四十四分三十六秒从匝道向左切
入国道外侧车道,行驶在砂石车后面,四十四分五十秒又切到中线车道,十四秒内连续两
次未打方向灯变换车道。
“邱小姐的罚单是我开的!”开单的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交通组长喻志钦说
,他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对邱女开罚,“依检举的行车记
录器画面,邱女变换车道确属两次动作”,因此开两张罚单。
十四秒内两度未打方向灯变换车道,有网友酸说:“一堆人了上车,就患了左手残障症。
”
妇取暖被酸“活该”
还有网友骂:“活该,不违规就没事了”、“错就错,还来《苹果》讨拍,手指头动一下
很难吗?”
律师林建宏说,依状况看来,邱女车子并非“螃蟹车”(即由外车道迅速、直接切入内车
道),视为两度违规开两张罚单没争议。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长吴启瑞表示,驾驶人违规行为须视实际状况认定,如路旁违规停车
,汽车停放在同一地点未移置,依规定警方每隔二个小时才能开单一次。
闯红灯也可连续罚
吴启瑞说,若是闯红灯,每闯越一个路口就可依法开单,就算路口间只隔一百公尺,仍可
连续裁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5/36666109/
怎么还活到至今呀?
路上一堆车祸就是这种人到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