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1997 (牛牛)》之铭言:
: 来源:mega shares 2015-07-05
: 在八仙事件过后,竟然有人出来说了一段“实话”
: 网友反应超大,留言两极化!如果是你你会怎么看?
: http://i.imgur.com/kV8fT45.jpg
: 连结:mega-shares.com/post/103621
我讲个阴谋论的 政府这么“特别照顾”八仙伤患
除了讨好民粹 转移焦点 塑造形象以外 ....... 是不是顺便制造人民对立
这个模式怎么跟政府给军公教18% 给国营事业员工各项优待福利 让其他人民不平
来制造 ‘军公教+国营事业员工 VS. 其他人民’ 的对立模式 怎么看怎么像啊
故意拿纳税钱优待少部份人民 制造多数百姓不满 再引导舆论去责怪"被优待的少数人"
少数人=会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支持政府
多数人=会责怪被优待的少数人,人民被分化、政府弊端焦点被转移
军公教+国营事业拿这么多优待 也是政府给的 不是他们自己求的
一样 八仙烧烫伤患者现在被政府这些优待补偿 几乎也是政府主动来给的
八仙伤者家属再怎么会叫会闹 政府不想给也是拿不到的
不然 高雄气爆的死伤家属难道就不会靠北? 政府有没有心给予罢了
所以我阴谋论一点看 政府如果有借由八仙事件分化人民的阴谋
看这几天本板风向 以及这篇文的口吻 大概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然后我还是要说
请把 “你个人喜不喜欢彩虹趴?”
跟 “你觉得八仙烧烫伤死伤者,应不应该获得合理补偿?”
以及 “政府应不应该用纳税钱,过度补偿八仙烧烫伤死伤者?”
..请把以上这三个问题的概念 分开来看吧 有太多人把这三者混为一谈了
你喜不喜欢彩虹趴? 很多乡民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
只是全世界休闲嗜好千百种
你不喜欢/不了解别人的嗜好 你就确定别人一定喜欢你/了解你的?
乡民A:我不喜欢彩虹趴 彩虹趴吸一堆粉尘伤身体莫名其妙 破坏环境
乡民B:我不喜欢XXX演唱会 她唱的歌都很难听 演唱会制造噪音污染
乡民C:我不喜欢ACG 会喜欢的都一堆阿宅 ACG一堆作品莫名奇妙有啥好看
乡民D:我不喜欢线上游戏 打下去都沈迷一整天 浪费生命
乡民E:我不喜欢游泳 呛到水会很难过还会淹死人
乡民F:我不喜欢棒球 棒球场吵死人 晚上开一堆灯浪费电 比赛打好久浪费时间
...........基本上 最没争议的大原则就是
只要这嗜好合法 都有从事参加该活动的正当性
627八仙事件之前 政府有宣告彩虹趴是违法活动吗? 没有嘛
如果说因为大家不喜欢彩虹趴 觉得彩虹趴莫名其妙 就觉得参加彩虹趴受伤的人活该
下次如果换成棒球场、演唱会、动漫展、电玩展....等地出事 死伤惨重
其他非球迷、非歌迷、非ACG族、非游戏玩家.....的人就说参加活动的死伤者活该
话是可以这样讲的吗?
当然啦 相对的 很多乡民反对政府出太多钱过度补助八仙伤者
也不代表他们就觉得八仙死伤者都不该拿到赔偿 只是赔偿来源的问题
不过讲到赔偿来源 这个案件如果吕YOYO 八仙都扣不到钱
到时无论政府出不出手 是有可能形成“双重不合理”
类似的案例在先前关场工人卧轨事件就出现过了
1.政府出钱补偿 又对厂商讨不到钱 = 对纳税人不合理
2.政府任由厂商 关场工人处理, 但厂商破产 = 对关场工人不合理
假如 吕YOYO 八仙没钱赔 or 不必出钱赔
1.政府出钱补偿 又对吕YOYO 八仙讨不到钱 = 对纳税人不合理
2.政府任由吕YOYO 八仙跟死伤者打官司 死伤者讨没钱 = 对八仙死伤者不合理
这很难说有啥对错可言 可能最后总会有一边是不该出钱却出钱了
或 该拿到补偿却没补偿
要支持哪边 只要逻辑一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