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fzteto (astute)
2015-07-01 10:13:58※ 引述《voster1017 (胡子翘翘)》之铭言:
: 小弟菜逼八 不太了解刑责是不是主席说了就算
: 主嫌:吕忠吉
: 房东:八仙乐园
: 一个市长无视法律说八仙逃避责任
: 是在说自己没知识没立法、安检放水吗?
: 是不是应该在检讨别人前先检讨自己?
: 有没有自打嘴巴还不下台的八卦?
万海加八仙,两亿也算止血了,就租借场地失察来看倒是差不多了,
朱立伦追这个还不如追富味乡不法所得3000多万,居然只要缴2500万?
居然还能缓刑,这还有天理吗?
八仙尘爆事件,多数人应该都有相同的疑问吧(包含捐款的企业主)
1.为什么总是烂尾的公司负责人,还有办法把活动办到几千、几万人参加?
电视广告、网络宣传、售票、行销、音响商、灯光商....
→这些应该也都该有失察“过失伤害”的民事责任吧?
2.我们要怎么监督新北市社会局的款项使用?我也不是想酸新北市政府,
但曾身为921重建委员会一份子的亲戚,看他们那样子捐款核销使用,
简直可以称作浮滥。如何能保证善款剩余不会偷偷拿去选举变成党产?
万海!八仙!身为最大的捐款端,你们已经失察过一次了,
不是道义上该派个小组监督新北社会局执行?执行完毕前定期发新闻稿,
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