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ncku (鲁蛇小弟)》之铭言:
: ※ 引述《KennethC (Smith)》之铭言:
: : 饿死抬头,想问各位大大在路上看到车祸会出手嘛?
: : 一般人就算了,但要是你有 T1、T2或是
: : TP,在路上看到车祸会出手嘛??
: : 嗯……,反正我是不会啦…………。
: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 车祸现场如果肇事者跑掉了
: 你蹲下来急救
: 第一个就是家属跟路人会认为你是肇事者
: 第二个没救活 家属找不到人赔钱 也没人可以告 告你的机率不小
: 第三个救活瘫痪 急救前没戴颈圈 这个也会被告
: 第四个救活然后没任何后遗症 机率实在是有够低
: 但在台湾告人是很便利的 而且稳赚不赔
: 所以只要家属提告
: 不管最后法官怎么判
: 官司缠讼个1年 跑2-3趟法院是免不了
: 要救人可以
: 条件是不能留下任何资料
: 自己的车牌最好也要用口罩遮住
: 救护车来接手之后
: 趁乱赶快离开现场
善良撒玛利亚人法
台湾已经通过了喔
《紧急医疗救护法》,增加第14条之一,规定经公告之公共场所,应置有必要之紧急救护
设备;但因民众常会因施救之法律责任而却步,因此再增订第14条之二,救护人员以外之
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
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放心去救吧,家属是告不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