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杀2女友判死 吴敏诚竟求:再给一次机会

楼主: pipi617 (時代是看貓)   2015-06-10 17:30:59
※ 引述《ChinaGy (偶不素426)》之铭言:
: 查了一下,刚好八卦板之前有人PO过新闻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990955.A.718.html
: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高院法官应该调查详尽,被告成长
: 背景和死者相处情况,是否受刺激?一时气愤酿杀机....’
: 我想问念法律的逻辑到底好或不好?
: 这个案子念法律的认为如果只是一时气愤就可以免死?这样吗
补充一下 这就是为什么他服刑两年多就能假释出狱的原因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55697
杀人只关2年 马英九部长纵囚种的因
2009-12-03
当年大开善门 假释门槛降至1/3
〔记者项程镇、林俊宏/台北报导〕枪决女老师的“恐怖情人”吴敏诚,1993年刺死女友
,判刑8年,服刑2年就假释,引起社会譁然;经了解,原来是当时的法务部长马英九主导
修法“大开善门”,降低假释门槛,吴敏诚才得以快速出狱。
吴敏诚16年前杀女友后投案,当时也是社会版头条新闻(资料照)
吴敏诚16年前杀女友后投案,当时也是社会版头条新闻(资料照)
当年的陈进兴 也曾受惠提早出狱
台湾法治促进会理事长张学海批评:“一名杀人弃尸恶棍,关2年多就出狱,恶法比贪污
更可怕!”
资深检调人士说,吴敏诚不是马英九降低假释门槛“纵囚政策”的唯一受益者,包括白晓
燕命案凶手陈进兴(陈犯白案之前,另案服刑时受益)、蛮牛下毒案的千面人王进展等人
,都曾因而缩短刑期,提早出狱。
原本,受刑人须服刑超过2分之1,才能报请假释,但因监所人满为患,1993年2月到1996
年6月,马英九当法务部长期间,不顾民意反对,主导修法将门槛大幅降低至3分之1。
民意高声反对 廖正豪恢复旧制
后来,继任法务部长廖正豪顺应民意,1997年11月再次修法提高假释门槛,恢复2分之1假
释旧制,其中累犯的门槛更严,须服刑超过3分之2才有机会假释。
对于马英九当年的“纵囚政策”,有网友在网络上不客气地批评他沽名钓誉;一名网友引
用欧阳修批评唐太宗的“纵囚论”:“立异以为高,逆情以干誉”、“上下交相贼”等语
,质疑马英九。
根据检方资料,1993年5月,当时28岁的吴敏诚在桃园县某工厂当仓管员,为了借钱问题
与25岁的汤姓女友口角,将她刺死,吴某随后自首并和被害人家属和解,法院减刑后判刑
8年确定,1994年2月发监台北监狱,1996年3月13日获假释出狱,连同羁押期,总共只服
刑2年9个月又11天,刑期执行率35.4%,全拜马英九大开善门之赐。
检调人士指出,若依照旧制,吴敏诚至少要关满4年,才有机会陈报假释,若再依现今对
重大罪犯的把关门槛趋严,同意假释的可能性并不高。而吴敏诚假释期已在2001年届满,
这次他又犯案,并不须服残刑。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10 17:31:00
马英九其实也是个潮流废死阿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10 17:32:00
当然马机八 但是四年 好像也没啥差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10 17:32:00
陈进兴假释时马狗还没当法务部长好吗
作者: mrmowmow (mow)   2015-06-10 17:33:00
再犯是2009,好像没什么差,关满8年一样杀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6-10 17:34:00
资深检调人士根本胡说八道呀陈进兴出狱的时候马英九根本还没当法务部长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5-06-10 17:45:00
所以吴敏诚到底谁放的?
作者: ccsound (体贴尊重包容~让我哭了)   2015-06-10 17:45:00
政治人物做错决定比这些杀人犯还可以怕杀人犯杀的一些人,政治人物可能间接害的全体人民 好惨总之都是...人渣!!! 害的大家....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6-10 17:56:00
吴敏诚是他的假释官放的..不管是1/2还是1/3都要透过这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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