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争议性高的有这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10/625847/
来列数一下这个事蹟
1. 十几年前在士林地院当法官,发起集资打造“黄金船”致赠当时院长的事
2. 洪仲丘以生命换来,“一九八五行动联盟”催生的军司法一元化,竟也变成他的功劳
3. 护航马英九无罪,但陈水扁有罪的判决理由
林俊益说这是上诉不合法的形式判决,
但上诉不合法就会例稿驳回
结果夹藏了护航马,但不利于陈总统的实体理由。
一方面不同意原审无罪判决所采的“实质补贴”大水库理论,因为这会有利即将涉
讼的陈水扁总统;他方面却无视一半特别费进了配偶口袋的客观行为,只简单一句
:因“误认而缺乏主观之犯意”(但轮到陈水扁就不会误认?),就变成无贪污犯
行,护航马总统成功。
简单来说
(1) 不同意大水库理论(因为陈水扁会脱罪)
(2) 迳自认定马无犯意(最高是法律审,还认定事实问题,他案换成陈水扁被认定有犯意)
4. 马是被告,林是法官还帮他脱罪过,有利益冲突
5. 没写过宪政意义与人权关怀的裁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