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沃草声明:执行长柳林玮解职

楼主: Huangrh (牵手,一直走下去)   2015-06-06 01:50:01
※ 引述《Email7788 (心鸡肥婆)》之铭言:
: 我们来看一下
: 沃草专页的声明为:“沃草代表人暨执行长柳林玮于执行职务期间,在财务管理上发生
: 重大错误情事,经查证属实…沃草经全体团队讨论后形成共识,在此做出以下决定与声
: 明,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OutTW/posts/465452686946283
: 柳林玮先生则在专页上回应:“本人柳林玮,在担任沃草公司代表人及执行长期间,在
: 财务管理上发生重大错误。本人声明即日起辞去在沃草有限公司一切职务。”
: https://www.facebook.com/wei.liulin/posts/10206830004255400?pnref=story
: 哇!还真是不约而同,大家有没有闻到河蟹的味道啊?
: 在这里我们要先清楚厘清一件事:沃草曾经办过公开募资,如果这些财务管理重大错误,
: 涉及对公司的“背信”或是“侵占”这些都是非告诉乃论之罪,根本没有“保留法律追
: 诉权”的可能性!
: 请勿沃草不要河蟹。我们有知道真相,知道柳林玮先生到底暗地里干了什么事,而不是
: 看到沃草向马政府般的掩盖事实,糟蹋大家长期的支持。
: 另外附上沃草的经济部公司登记资料
: 代表人还是柳林玮先生
:
,S0HzRcc
:
,S0HzRcc#1
在柳林网页上po文被删的alan lai, 讲30万的, 是1985的人
但是柳林只对沃草的事情承认有错误,对于1985的部分只字未提喔..
如果靠募款, 而且柳林只字未提的1985都有30万的问题
那身兼有2200万资本的沃草的代表人和执行长....
PS: 1985和沃草不是同一个组织,也没有关联....
作者: chen22 (chen)   2015-06-06 01:52:00
如果是侵占,就是公诉罪,法理上是不能私下合解的不知道卧草是否有请检查官协助调查成案?政治监督团体,监督人违法,自己最好也要以身做则比较好喔
作者: Zxl (Pas de Loup)   2015-06-06 01:56:00
唯一的股东兼老板是要怎么开除,他只能签股份转让。要说是侵占的是有可能啦。那也要由公司代表人来告那就会出现自己代表公司告自己,这个实在太好笑了。
作者: chen22 (chen)   2015-06-06 02:02:00
嗯...这公民团体怎么是用公司型态登记? 这钻法律漏洞公司是独裁组织...现在变成这样就有趣了,整个矛盾正常是登记人民团体,而不是公司.....昏
作者: wuklean   2015-06-06 02:03:00
公司不是独裁组织 是靠出钱的数额决定发言 好笑的是这案经济部登记的股权跟董事都是他 他又没掏钱增资 公司现金却大增 资本总额也大增 哪公司也没什么赚钱 钱从哪来???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5-06-06 02:06:00
沃草是公司 1985是公民团体看来不是1985那个30万喔 提的人应该是想提旧事资本增加应该是群众募资的部分
作者: dolagon (多拉梗)   2015-06-06 02:53:00
安安 楼上诸公没听过社会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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