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念法律的反而支持废死的八卦

楼主: BULLISRED (红牛)   2015-06-05 14:09:36
※ 引述《mydick30cm (我爱念书)》之铭言:
: 小鲁不是念法律的
: 所以不列入计算
: 可是阿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反而会支持废死耶
: 会说 凭什么剥夺人家的生命权
: 凭什么去审判别人
: 小弟认识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这样认为耶
: 都觉得大众这些外行人噬血 盲从 什么都不懂
: 废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较文明的
: 为什么会这样啊
: 有没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释一下阿鲁我的困惑
: 有没有八挂?
废死?
其实刑法271杀人者死
但是这是违反两公约的!两公约第6条虽然有规定死刑但仅限于
the most serious crime =宾拉登,侯赛因,希特勒,IS这种大规模数十万死伤
但是台湾硬要解释普通杀人也包括在内
其次,也有人反对两公约这么多条,我们可以不签这条!其他都可接受
...想到这个我就有点无言了!要签就签,还可以仅签部分条款唷!
其实上述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要签不签其实台湾人都有自己一套逻辑可以解释死刑存在!
基本上最近发生无差别杀人案!
第一例应该是汤姆熊杀人
昨夜看了判决书,法官判无期徒刑我真的无法接受!曾文钦明明就是故意杀人的
可是精神科医生帮他背书说有人格发展挖哥症,这干我屁事啊!难道精神病患
出来杀人就不能判死吗?而且精神科医生算哪颗葱啦凭什么你说的法官就要采信!
第二例郑捷杀人
第二审还没出来,但我想法官应该也会循精神病模式解套!
所以法官要不要判死其实根本就不是读文组的错!是医生的错
法官再衡量有没有杀人罪都采医生的说法看有没有精神病
所以废不废死的关键是在精神病!
在此我真的要呼吁乡民要把精神鉴定从法院移出!就算是精神病也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才符合国民情感
冤案!
废死联盟一直主打冤案,冤案固然可怜!但是冤案发生机率又不是很多!又没有超过
50%,一直讲冤案,不腻吗?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5-06-05 14:11:00
超过50%才能讲吗@@
作者: LOVEEE5566 (台中刘时镇)   2015-06-05 14:11:00
这是我们社会欠他们的 应该以教育取代死刑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6-05 14:12:00
超过五十趴这个国家的司法就可以连根拔起砍掉重练了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5-06-05 14:12:00
应该不只是司法 直接发动政变了吧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2:00
曾文钦发回更审了 不过就算判死也还是会更审 更到大家忘记吧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5-06-05 14:13:00
其实死刑的成本比无期徒刑还高的原因就是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6-05 14:13:00
不 光是死刑案10%误判都该砍掉重练了...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4:00
现况死刑的意义是留着死刑犯 有需要人民支持的时候杀几个这样
作者: XWSL (XWSL)   2015-06-05 14:14:00
成本...去____吃庆暨就好了啊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6-05 14:14:00
请去看刑法§19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14:00
那真的精神病的不就很可怜...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06-05 14:15:00
the most serious crime 最好都你在解释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5:00
这次这个自首又装疯 很难判死的..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5-06-05 14:16:00
我也觉得不会死刑当然很多乡民会不能接受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6-05 14:17:00
我告诉你 其实该修的 是“刑罚的目的”这种基本的东西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6-05 14:17:00
反串乙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5 14:17:00
两公约也有写有精神疾病的不能处死刑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8:00
我还算能接受用法的角度讨论废死 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这种就..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4:18:00
无期徒刑就不会上诉 就不会更审?死刑的成本怎么可能比无期更高?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5 14:21:00
无期徒刑上诉的机会较低 也比较不会给上诉死刑成本就比终身高啊 美国有死刑的州算的你觉得可以装精神病骗过五位医生也不简单啦死刑犯每上诉一审以台湾而言是一百万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5:00
请解释什么叫做"社会欠他的", 用逻辑跟理性跟阐述。而杀人犯也亏欠于被害者跟其家属,又该怎么算?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26:00
亏欠家属 所以刑罚这不就来了吗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8:00
那"社会欠加害者"的意思是?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29:00
爸妈没教好阿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9:00
我只是单纯为那种滥情的"社会的环境赋造成加害人格的扭曲,所以某种层面上面我们都是共犯"的说法感到有点过于伪善了。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30:00
请参阅 犯罪社会学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2:00
那我也可以说你去参考 认知论, 评量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作者: evanc (Evan)   2015-06-05 14:37:00
精神鉴定其实很专业,不是随随便便认定;如果真是精神病就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8:00
现阶段没有共识的原因不是在于死刑的存废,更多的矛盾是
作者: evanc (Evan)   2015-06-05 14:38:00
认了啊,又不是犯什么罪就一定要判死,台湾被要判到死刑也是很难
作者: virleo (passenger)   2015-06-05 14:39:00
重点不在于精神病该不该死吧而是如何避免精神病的人做出这些伤害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9:00
没有共鸣点,那无论再如何讨论废死(我相信废死是好的)也不会有结论,更别提后续的法条制订了。原po,我认为精神病患者有不可控制之因素存在,我之前女友有严重躁郁症,我为了她做了很多功课,当然也许躁郁症只能代表其中一个面向,但我了解那是生理带动的痛苦不是光单纯的心理病态。当然我也了解你想说的是精神方面疾病变成很多重大刑犯规避法律的法宝,但我觉得这跟死刑存废是不同方向的讨论。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5:07:00
无期徒刑在牢里吃的穿的算谁的?这些都不算成本?"上诉"的成本不能算是"死刑"的成本如果诉讼造成资源的浪费 你应该考虑的是减少诉讼而不是因为他会一直诉讼而不判他死刑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诉讼 不就是因为某团体吗?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5:20:00
因为要让一个人死 要经过多次求证 所以很繁杂...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5:24:00
求证哩 一大堆罪证确凿的还要求证?某团体到牢里要求死刑犯签署上诉同意书 藉司法程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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