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okcnn (Dean)
2015-06-04 01:26:58※ 引述《mydick30cm (我爱念书)》之铭言:
: 小鲁不是念法律的
: 所以不列入计算
: 可是阿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反而会支持废死耶
: 会说 凭什么剥夺人家的生命权
: 凭什么去审判别人
: 小弟认识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这样认为耶
: 都觉得大众这些外行人噬血 盲从 什么都不懂
: 废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较文明的
: 为什么会这样啊
: 有没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释一下阿鲁我的困惑
: 有没有八挂?
法律人常常走在社会前面 也因此常常被认为脱离民意
你想想在中东地区荣誉处决是一种常态 甚至是一整个村落共襄盛举的行为
只要有人觉得哪个女人犯奸淫 不用经过审理直接全村拿石头砸死
这时候如果有个法律人站出来说“不行!不能未审先判!就算有罪也不一定致死!”
这群村民当然觉得法律人是智障 因为对于保守伊斯兰律典来说 奸淫就是家族之耻要判死
这名法律人拿着西方脉络下的“人命至上”法律哲学来跟伊斯兰教徒讲道理当然是冲突
在伊斯兰国家中很多都还没发展出“人权”这个概念
你拿人权与之交谈只会被当白痴而已 因为这根本不贴近他们的民意
同样今天我们会认为法律人都是理想化的白痴 其实不是因为法律人真的是白痴
只是我们还不了解为什么人权这么重要而已
就跟蒋介石一样 他也不了解为什么不可以随便用国家法律杀他眼中威胁国家的坏人
举行一个形式上的法庭冠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你就被拖去枪毙
我们也不了解为什么我们看为邪恶的人不能就地正法
更何况我们看为邪恶的这个想法多半是透过媒体堆叠出来的效果
我想这就完全回到欧美仔对于人权的基本主张
当然我也不懂这个价值在哪
我只知道如果你上个月还义愤填膺为了人权的理由争取同志婚姻
现在忽然主张所有犯人应该就地正法 甚至支持用酷刑对待
那应该回到人权那套里面想想有没有犯逻辑的错误
不过讲认真的 支持死刑不就是为了心中正义感被满足的爽快感觉吗?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6-04 01:29:00杀宾拉登就不是为了爽感?
作者:
hihi29 (无)
2015-06-04 01:29:00感谢本文的示范啊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1:29:00还好我也没有支持同性婚姻 椰 真幸运
废死不废死最后都必须回归到法律为什么能规范人类生活而说真的 废死主张的那套 未必就是真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4 01:30:00本来就没有什么叫真理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01:31:00身处情境不同,跟宗教一样,何以你的信仰就是正确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6-04 01:31:00你问菊姐废不废死,它绝对说要,因为它被搞过
对啊 走在时代前端 台湾现在政界一堆法律人 是有很强吗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6-04 01:32:00就跟你能不能站在受害者方想一样,角度不同,看也不同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33:00你挞伐过侵犯同志人权的团体,不也是因为对方侵犯人权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33:00
其实我一直怀疑多少法律人真的有认真唸完法理学 正义一
作者:
LinFan (绿岛耕作)
2015-06-04 01:34:00死刑只为了满足正义感? 你没看到死刑的永久隔离功能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34:00所以去侵犯他的人权,这和死刑是伤害侵犯他人人权者之人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6-04 01:34:00所以法律人什么时候才能淘汰掉滥诉的检察官跟恐龙群?
推 一堆支持死刑的,不过是满足自己认为的"正义",而非真证的站在受害者角度思考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35:00
词 书本都告诉你很多样貌不是那么绝对 但废死问题
作者:
hihi29 (无)
2015-06-04 01:35:00根本一直在循环 有够累的
一堆反对死刑的 不过是满足自己认为的"正义" 而非真正站在受害者角度思考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6-04 01:37:00XD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6-04 01:37:00其实我也有疑问,立法委员很多都对于法学不清楚,他们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37:00
所以那些台面这么急废死的人 真的有想清楚这些问题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38:00
价值多元性吗? 还是坚信课本老师告诉你的价值世界?
作者: goal770711 (Chuck) 2015-06-04 01:39:00
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4 01:39:00请问谁急着废死?我看到的都说循序渐进
立法委员没有专业的啦 都嘛是靠学者游说+自己意见在修
作者:
iwbsai (猪猪老爷)
2015-06-04 01:40:00思考的过程其实很痛苦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4 01:40:00而且为什么挞伐侵犯人权的人变成我们也在侵犯对方人权了c大可以回答一下吗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01:41:00这篇倒是说了废死的真心话,中心思想人权最高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6-04 01:41:00其实唯一死刑这种东西真的很妙
作者: kai91 2015-06-04 01:41:00
ㄏˉ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42:00我不认为啊,可是照原文说死刑是侵犯死刑犯的人权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42:00
现在声势很大的 最好不是急废死啦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43:00今天就是死刑犯去侵犯了别人的人权还是最极致的那种我认为当一个人去侵犯别人人权的时候他就放弃了自己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4 01:44:00不过你用支持同婚来类比有点失败吧 被挞伐他们还是可以
作者:
leo1108 (海海)
2015-06-04 01:44:00推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44:00
而且很多人论述 都是倾向价值战争 讲难听只会更难推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45:00不对,有些国家甚至订下夸张的法律去处罚同性恋啊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01:45:00真要辩证又不敢拿郑捷也不能死来辩,实在好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4 01:45:00废死只占1%而立即废死更少这样也叫声势很大喔?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45:00
对我来说废死的可能性就是当我们社会跟文化可以
为什么支持死刑的人这么多 实务上唸法律的是废死比较
作者: bing (No fear!!) 2015-06-04 01:48:00
人权确实重要,但请不要无限上钢。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48:00
你台面上出来整天力战的 就是乡民在战的难道不是急废?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49:00真正实务上的是.....处理凶案的警察
作者:
hihi29 (无)
2015-06-04 01:49:00因为只有废死能举江国庆个案 但其他郑捷谢依涵之类的不行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49:00
宪法法庭那几位 或是废死团体主要论述 我怎么看不像缓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1:50:00急废不成啦 所以偷渡在赦免法修法玩技术性干扰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51:00讲句难听的,人都不愿意自己手上染血,去下死刑的判决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51:00
呃你是从废死团体观点看吧 你真到社会时间表跟他们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1:51:00我十分愿意 可惜我考不上 也没人找我当法务部长 如果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1:52:00执行法警有约聘缺薪水又不错的话 拜托找我去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52:00
相对于社会来说 这已经很急废死了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53:00你法官是看第一时间的尸体喔?
僵持不下的结果就是大部分的重犯都是无期徒刑,他们十几二十年就会假释。
作者:
hihi29 (无)
2015-06-04 01:53:00有那些人在 我相信会像马英九之于台独一样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1:54:00
绝对不是单一世代就可以达成 况且急着先确定司法政策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1:54:00这时候检察官登场救援了....那要求死刑的是??
作者:
ojack (sd)
2015-06-04 01:54:00所以同志有支持废死吗?
搞到跟马英九一样变成挺死教父也是有可能 但他们内部有
些人真的是完全不鸟社会现实 只想蛮干 连自己人都干
检察官大部份在有终身监禁制度下是会支持废死的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检察官不愿求处死刑情况
作者:
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
2015-06-04 01:59:00差不多这样...就台湾还没进步到真的尊重人权的阶段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00:00虚假意识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02:00请问你口中的检察官支持的来源?我查不到,请指教我只查到满久以前调查过司法人员支持比例比民众还高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06-04 02:07:00所以也不要有监狱更服合他们心中的理想世界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6-04 02:11:00推
作者:
asiakid (外冷内热)
2015-06-04 02:11:00时间点错误XD 虽然你说的是对的 但现在没人听得进去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2:00
所以废死团体要谴责社会不去思考或是太敏感? 何不多些耐心呢? 若是社会原因思考 我觉得五十年时间都可以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14:00ok 走理性,被害者家属如本村洋先生因为国家不执行而自己去动手杀掉凶手,不就是让一个本来无辜的好人也成凶手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4:00
要清楚这些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所以真的别蛮干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6:00
如果觉得价值背景都可以走了十几年的欧盟 为何不对台湾
作者:
hoeo1234 (greenwalk)
2015-06-04 02:16:00Ptt能静下心思考的人是少数,大多都被主流牵着鼻子走,缺乏自己的论述和想法,楼主这篇点出的点很棒!
作者:
jeras (jeras)
2015-06-04 02:17:00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7:00
这么很标准的东方文化多些时间 同时也当成价值战争
不要以为欧洲走了三百年的人权轨迹 台湾可以瞬间完成尤其是北欧他们独特的社会主义背景跟德国历经纳粹的背景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8:00
别当成价值战争 但现在社会很明确告诉答案 我们还没开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19:00
始想这些问题 当你说社会敏感就是显现出这答案
作者:
iwbsai (猪猪老爷)
2015-06-04 02:19:00欧洲有纳粹经验会反省,我们有白色恐怖不反省?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0:00好笑的是德国废死是因为不想被美国人主导的军事法庭杀德国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20:00再说了,整天说独立思考,却把国外的一切都当对的不思考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1:00战犯为起源的 才不是什么国家不可杀人的谬论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21:00纽约巴黎意大利等犯罪率比台湾高多少?
台湾白色恐怖的规模跟纳粹根本不能比 二战后德国是举国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4 02:21:00支持废死就是满足自以为高尚的虚荣感而已啊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22:00如果外国一切都是对的,为什么台湾却比较安全?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2:00粹太恐怖了但是因为被杀光光了我们来废死吧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22:00
其实基本权保障论述 不同文化历史背景 真的发展会很不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3:00死 根本是用金手指跳关吧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23:00
一样 请别拿着人家的结果指责台湾为何没有相同进程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4:00你先去把主观构成要件搞懂再来找我讲话
作者:
cklppt (依旧如此创新未来)
2015-06-04 02:24:00你太老实了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25:00
又扯远一点 光是宗教自由光是德国的讨论方法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4 02:25:00德国人就是假掰第一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26:00
绝对放在台湾很不适用 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多元宗教社会
作者:
CHISN (..)
2015-06-04 02:26:00德国基本法102条?这篇保护纳粹,所以废死不是被反驳了吗?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27:00
更别说像早期欧洲宗教流血背景 真的别忽略文化因素
那时的废死不影响纳粹的死刑通过废死后战犯有800个被处死 300个被执行
不过后来还是保障战争犯不会被判死刑德国现在最支持死刑的叫新纳粹耶..德国的废死很早啦 1850那时就很多个邦国废死了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31:00
虽然是所谓中华法体系已经消失 但必须面对的犹如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32:00
柯p说的 杀人者死这个想法就是 在华人圈有着法体系思维核心概念 你要继受德国法本来就会遇到冲突与面对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4 02:34:00
这些都要时间 也别价值优越判断
没错啊 纳粹最爱死刑 但华人传统观念也没偏好扩张死刑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36:00你把擂台画成自己要的才说理性讨论,只看人权,侵害别人人权的也还是保有人权,死掉的没人权,那还要讨论啥?
现在废死引起大众反弹因素之一 就是把反废死打成死刑万能论的稻草人 这是能帮助双方对话吗?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4 02:37:00根本无形中给这些杀人犯无敌星星,狱中看谁不爽就攻击逃狱失败也没副作用,反正本来就继续关基本上废死的论点除了误判这点外都是张飞打岳飞,画好圈圈再打,而误判这点偏偏又有不会是误判的案例
有死刑的州 囚犯暴动率比较高耶..废死后的州反而监狱暴动率下降了
作者:
TerrorP (izzzzzzzzzzzzzzzzzzzzzz)
2015-06-04 03:05:00推 反废死的可以继续嘘没关系
当杀人犯残忍的剥夺他人生命时就已经丧失人权了,犯罪之前的人才适用爱与和平的防患未然手段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6-04 03:09:00
没错啊这就是东方社会法律具有报复功能 不爽你游到到美国
作者:
gj93jo3 (甩尾)
2015-06-04 03:20:00正解
作者:
acsre (阿白)
2015-06-04 03:33:00那么受害者无缘无故被剥夺的生命权又该怎么说? 算他活该?
作者: rid7423 (rid) 2015-06-04 04:01:00
以人权来说的话,当加害人自己都不尊重被害人的人权那凭什么要其他人也尊重加害人的人权
作者:
asdisr (毛鱼)
2015-06-04 04:45:00法律本来就不需要站在任何一方角度
也未必 要不要让受害人成为程序主体不是本质性的命题
生存权无论如何不能被剥夺的立论基础是什么?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常常会被剥夺掉 为何独生存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