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ne213059 (Mercury Lampe)》之铭言:
: ※ 引述《plus203ft (拖鞋下的蟑螂)》之铭言:
: 这个论述很奇怪
: "因为死刑不能将冤案降至零"→"所以我们废死"
: 那
: 如果我们废死,冤案就能降至零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
: 冤案要检讨的,本来就是检警跟侦查制度,跟废不废死"一点"关系都没有
: 因为冤案所以废除死刑在根本上就已经是默认立场每个案件都是冤案
: 有点像是"预防性羁押"的一种概念
: 所以拜托,不要再拿冤案来当废死的挡箭牌
: 这个社会就是需要死刑去解决一些罪大恶极且罪证确凿的恶人
: 我可以赞同把死刑的判刑限制放宽,但完全废死绝对不是一条正确的路
: 最后,给一些废死的朋友
: 你们常常说生命无价or那些冤狱balabala的
: 有认真考虑过被害人的感受吗?
: 或许他死了没办法说出他的痛,或许他因为生命走到终点了所以没有讨回公道的价值
: 但法律某种层面上是为了要显现"正义"的一种表现方式
: 当一个人犯下如此罪大恶极的事件,却要为了废不废死让他得以苟活
: 你确定你不是与正义在背道而驰中吗?
我相信考虑被害人感受的人一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