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侯友宜:死刑可具体遏止杀人犯罪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赖仁中/专访
中央警察大学校长侯友宜看过数百个命案现场,被残酷手法杀害后的尸体躺在那儿,它的悽怆与悲凉触动着这位资深警探的心灵深处,让他无法想像,冷血杀人犯不给受害人一丝生机,为什么现今会有一种声音说“要给死刑犯机会”、“请宽容他们”、“他们悔改对社会是正面的…”。
侯友宜说,在上位者、做决策的人应该第一时间去刑案现场看看,去感同身受现场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惨与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时间后犯罪者表现悔过、无辜的外型,有了亲临现场的深刻体验,再来谈论要不要废除死刑。
他认为死刑是对重刑累犯的最后一个遏阻动作,实证上死刑存在,对遏止暴力杀人犯罪有具体效果,并不是一些人说的与治安好坏没有关联性,因为“要看的是质,不是量”。(注:本文基于公益必要性,文内有杀人场景与情节的描述,请读者斟酌是否全文阅读)
嫌犯事后落泪只是假慈悲忏悔
记者问:看过这么多犯罪现场,它带给你什么启示?依你长年接触嫌犯的经验,有多少犯罪者会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杀人命案,只在事后看一些资料或照片,这些是冰冷的,无法身历其境感受第一现场的惊悚震撼与凶手的冷酷无情,等后来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鳄鱼的眼泪”。
犯罪者为了争取活下去的机会,表现出悔过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无辜的,这种场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对面,人们在这种面对面反射动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对方传达出来的讯息。
这时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对等的,你(主张废除死刑者)没有在第一时间去体验被害者那种强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细水长流、慢慢给予的温情攻势,心里面对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过之意,要给他机会”的认知。
几乎每个死囚 都是假释后再犯
真的有忏悔吗?其实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大家看到的外型,并没有看到内心那一块,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这是真忏悔,还是假慈悲的忏悔、一种哀求、为自己某种目的忏悔?
执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没在第一时间体验命案现场,没有感受过被害者被害当时的场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产生很多错觉。
所以我要讲,今天要不要废除死刑,让做决策的人和人权团体到现场,亲临了解所发生的状况,以及犯罪者刚被逮捕时钜细靡遗描述的犯罪情节、还有现场表演,深刻去感受案发时肃杀的场景,若真正感受了,你会觉得“这种人让他留在人间有意义吗?”
民调显示司法人员赞成死刑比例最高,高达八成八,为什么?因为他们办案、接触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问:主张废除死刑人士还有一个理由是担心误杀,有没有这种可能?
答:从一、二、三审、到不断更审,判一个人死刑,至少经过二、三十位法官,都认为“找不到任何理由让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会确定一件死刑出来,后面还有非常上诉等程序救济。
再就犯罪类别来讲,只有杀害直系血亲或性侵杀人、强盗杀人、恶性重大的结合犯、集团性绑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过失、自卫都不会,我的博士论文是做性侵害杀人研究,十二件个案也没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过程当中被认为“其情可悯”,你看连这么恶劣的犯罪都没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问:可否从个案更深入谈谈命案现场给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队和刑事局的时候看过太多命案现场,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杀了几十刀,那叫残忍、没人性,但当年陈进兴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残忍不足以形容,我一进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张昌碧陈尸手术台下,被胶带綑绑双脚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枪贯穿,脑浆流出。回头见旁边厕所门开着,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马桶上,穿着西装,领带略歪,手术服刚脱下放在旁边,手上还戴着手术手套,两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枪,血液往下滴和往后喷。
女护士郑文喻穿着护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卫浴间,脚未穿鞋,眼同样被蒙,上盖一毛巾,凶手顶着毛巾近距离射击,一样一枪贯穿,脑浆喷出。三枪解决三个人,我当场起鸡皮疙瘩,这是叫行刑,不是义愤杀人、情绪性杀人哦!凶手不是禽兽而已,简直是妖魔了。
后来陈进兴落网,我曾和他详谈,那时他已被判死刑确定,没有心防了,什么都讲,他说当时高天民刚割完双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术服一脱下,两个人就把方保芳拖进去枪毙,方妻直接在手术台旁毙掉。陈进兴把女护士拖到杂物室,女孩子拜托他、求他都没用,陈进兴残酷伤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着她全身颤抖,仍一枪给她毙命。
你知道吗?陈进兴描述这一段时,还边讲边笑,口沫横飞说“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吓个半死”等,像是完成一个非常棒的作品一样,按理经过一段时间沉淀,谈这个问题应该是惭愧、带着悔过,不应该显现轻蔑、愉快的心情。我当时想“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让他出来,还得了啊!”
轻微犯罪增加 与执行死刑无关
讲不客气点,死刑犯要死还给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们完全没有,把三个无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枪毙,杀的还是帮你忙的人,比较之下,给他们死十次,也是应该的啊!
还有白晓燕,从排水沟捞上来,脖子、身体和脚被绑三十多公斤哑铃,手指被剁,身体遭重击殴打,你看嫌犯有多恶劣,人质已死掉八、九天,还继续勒索要钱,勒索期间有四、五天没电话进来,就是在处理尸体。像这种嫌犯,还要给他们机会?
我曾做研究发现,那种蓄意、恶性重大的、会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监所能让人悔改,保证不再犯,那是OK的,但这些人哪个不是几进几出监所,都是经过监所教化后假释出来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记者来采访,我谈到一件舞女分尸案,嫌犯方金义六十几年先犯恐吓罪,关出来再犯强盗案、性侵案,并杀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关十几年假释出来再杀第二名舞女,还性侵分尸洗劫财物;他们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积,累积到一个程度,最后犯下骇人听闻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强盗案,犯了五十几件,假释后再犯白案、方案。
废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机会让他活下来,因为他会改过,对社会有正面贡献”,事实上像这种累积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没有一个遏阻,再给他出去,他会变好?要变好,早在轻刑犯、重刑犯的时候就变好了,死刑就是对这些嫌犯最后的一个遏阻。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续上升。
问:不过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认为死刑与治安没有显著关联性。
答:他们拿出一些数据来支持论点,说看不出有特别变化,但他们是量化,不是质化,不能因为窃盗、诈欺案件增加,用轻微犯罪的增加掩盖了死刑对质的影响。
比如掳人勒赎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陆续有嫌犯被判死执行后,现降为不到二十件;父执辈那个时代,绑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现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为有死刑在那里,但只要不是恶意、蓄意杀害人质,法官会给他们机会,这样直接、间接对生命的伤害就减低。
换句话说,绑架件数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为有遏阻而有改变,我不是说量处死刑就一定对治安有改善,但起码对某些犯罪类别,确实达到一个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够落差太大
问:人权团体认为将死刑犯终身监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赞成用终身监禁替代死刑?
答:现在有些国家有终身监禁,但有一种,依我创造的名词叫“虚拟的终身监禁”,虽判了终身监禁,但关上三、四十年,认为他老了、没什么作用了,还是给他出来,这种“虚拟的终身监禁”比例占很多。
台湾经常有大赦、或用一个什么理由来减刑,因此日后就算有终身监禁制度,实质的终身监禁也可能变成虚拟的终身监禁。每一个犯罪者都讲得很好听,说“如果把我关到死,干脆把我枪毙算了”,嘴巴这样说,但法律改为终身监禁,还是会期待,期待出现虚拟的终身监禁,让他有机会可以出去,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会想。
死刑犯不到最后,都不会放弃希望,真要执行时,问问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带去枪毙的时候,哪个人的脚会不发软。因此讨论终身监禁其实没意义。
再就终身监禁本身来说,就算真有,对监所也是极沉重的负担,万一他在里面杀人,又多出一个案子要多审好几年,甚至还可以放封出来走一走。
有人说废除死刑是世界趋势,可是有些趋势又流回来了啊!比如美国某些已废死的州又恢复死刑。何况法律没有所谓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结合,不能落差太大。
问:死刑犯的确不轻易放弃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么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审,过程中,有时发回的理由不是很适切,只是法官为了慎重,所以时间拖长,这也是死刑犯拖延时间的一种诉讼策略。
我举商人黄春树被绑架撕票案,打公用电话嫌犯被逮捕后,先说尸体埋在大园,我直觉他说谎,跟他说你不说实话就走着瞧,后来吐实,带我们到汐止挖出来,很惨,杀了好几刀,浇汽油烧了之后再埋起来。
这件案子诉讼五年后传我去作证,只问“尸体怎么挖出来的?”当然是嫌犯带我们去挖的啊,其实这不是重点,但法官认为,律师提出来了,所以有义务问我,搞来搞去又开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为死刑犯跟律师请求一定要传这个证人来问。
黄妻每次开庭都哭得很伤心,退庭出来后还在哭,每一次开庭,就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一次伤害。
问:死刑法律还在,你认为已定谳死刑犯可以不执行吗?
答:当然要执行,而且符合我们现在的民情与趋势,若是法律可以不执行,第一线办案同仁看到通缉犯就不要抓了嘛。这些本来根本不是问题,而是被人挑起来,变成了问题。
4.完整新闻连结(或短网址):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385083
5.备注:
他的第一点和我上一篇文的主张类似
犯人只是求生存而装出悔过,只是死难当头才知道害怕
不是真心想悔过
然后,果然是执法人员才讲得出具说服力的话
犯人都活着,你看得到他们想要活下去的"假慈悲"意志
但你们永远看不到也听不到死者临死前的哀号与恐惧
这就是为什么执行死刑一个层面是还他们公道
你相信台湾的司法吗?
相信的话,就不要质疑误判的可能
台湾这近百年来有多少死刑是冤案?
有多少死刑是确确实实的禽兽?
我是相信台湾的司法的
我们吵废死这么多年岁了,也自从江国庆案
哪个死刑没有一判再判,判到每一审都是死刑才决定
法务部长又有多频繁的去盖下执行死刑的章?
冤案是一个教训,不代表我们走错一次就要全部推翻自己的法律
死囚几乎都是累犯者
谁能忍受放心他们假释出狱不会对你怎样?
之前陈进兴抓到了
靠北,当时超想骂脏话
他藏匿的地点就在我家附近
啊不就好险我福大命大不是他的目标
你们能忍受杀人犯住附近又不知道住哪?
反正我是无法接受的
在"废死没一个能打的?"文章中
原PO用了很有趣的比喻
废死联盟的人用一些片面,或是量化的数据来表示死刑对治安没有帮助
他称为"直销的诈骗"
你们真的有摸著良心觉得做出这些数据可以让你睡觉睡得安稳的?
台湾真不知道养了几个马囧去了
施政要看民情
要看民情
要看民情
"废死"这件事情的助益,到底是因为在别的国家有效用,在台湾就有效用吗?
跟国际跟潮流
跟到最后台湾人会不会只是迷失自己?
搞得人心惶惶,刑案一拖再拖,国人争执不休,没有法务部长敢上台盖章
最后犯罪率依然在这个数据
随机杀人,割喉案出现
汤姆熊叔叔大笑三声喊了一句:在台湾杀人不会被判死刑,咬我啊~
确定这些悲剧惨案都是死刑继续执行而发生的,还是因为废死的吵闹不休搞砸了一个和平的
留给大家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