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phonemax (iphonemax)》之铭言:
: 无论 支持废死 或是 赞成死刑
: 你的想法有改变吗??
: 如果今天这个八岁女童案没发生
: 你还会回头想到 要惩戒 郑捷吗 ?
: 每次都是这样 一窝蜂
: 顶新食安案呢 浮洲合宜宅呢 魏应充呢 为啥都没听到执政党要严刑峻罚呢
杀魏应充一样要接受法律制裁啊
这没有争议
而群众选择生气或体谅
这也是群众的情绪自由啊
但群众的情绪并不代表司法
只是现下舆论而已
同理
被害者家属选择原谅或痛恨
也是他的权力
就算痛恨对事情没帮助
他们也没义务要替杀人犯的感受和未来着想吧
那如果情况是家属选择原谅
观众还是有权力继续生气啊
为何不可以
情绪表达本来就是自由的
只要不伤人毁谤
都是不抵触司法
回到你的问题
观众痛恨凶手杀小妹妹
或观众体谅凶手杀魏应充
都不影响凶手犯杀人罪的事实
就算舆论全部支持凶手
他也不可能因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