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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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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芹正式声明(新闻稿)
对于周玉蔻女士向法院对我提出民事告诉一事,本人说明如下:
周女士与我皆在媒体服务过一段非常久的时间,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相信周女士与我同
样重视;对于司法诉讼可能对言论自由造成的寒蝉效应,相信周女士也一定明暸。过往,
周女士也有几次因言贾祸,被政治人物告上法庭,在她为清誉而奋战的同时,她一定也对
政治人物采用诉讼手段企图让她闭嘴的作法深感不以为然,如今,她自己也选择以司法手
段来处理我和她之间的纷争,对此,我只能表示尊重与遗憾。
我一直是个自律甚严的媒体从业人员,在媒体上发表任何评论,绝对言而有据,不可能信
口开河,更不可能道听途说后就挪为己用,对外却表现得像自己采访所得似的。这种种违
背新闻记者伦理的作法,我不屑为之,对于有这样行为的同业,我也不愿与之为伍。
周女士既然选择以法院作为解决我们纷争的场域,未来,我自然有义务在法庭上将我所言
的一切,检附证据后一一摊在阳光下,只是不知届时难堪的会是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