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死刑要有吓阻犯罪的功能?

楼主: Lans1002 (蓝斯)   2015-05-30 03:29:35
※ 引述《mofass (墨狐狸)》之铭言:
: : → mofass: 即是,废死凭什么决定杀人偿命不够? 05/30 0
2:
: : 法律不是从受害者订的,而是以一个精神价值为主轴,
: : 今天如果是以赔偿论刑,那一定会有够会不够的问题。
: : 你说凭什么决定杀人偿命不够,也有受害家属挺废死被当北七啊,
: : 那你凭什么说够不够? 难道刑罚的标准是给家属?
: : 那我们还需要法官干嘛?
: 本鲁学商的,逻辑不太好,有些不懂想请教。
: 不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法官凭什么判断精神价值?
: 从民心?还是从政府政策?
: 如果根据民心,超过70%的台湾民众支持死刑。
: 如果根据政府政策,法务部长明确表示“她支持废死”。
: 而就我从小所读的书,法官应中立超然才对。
: 就法论法是判决的基础,杀人偿命是我国民族理所当然的想法吧?(出草啦!)
: 现在的法官大量的“有教化可能”,而呼略了社会是否“希望教化这些人”。
: 这里是否要谈谈我国法律是“为了抑制犯罪”还是“为了让犯罪者重回社会”才对吧?
: 而我国国情与民心是否“希望让犯罪者重新适应社会”难道不该是立法的基准吗?
: 另外M.A.D.机制是否可以让小弟拿到10000P?(所有持有核武的国家)
: 虽然不是宪法,但也算国际常识了吧。
我是不清楚废死的真正想法是什么?
但我认为不该把犯罪的行为合理化,这样的定义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才造就废死团体蓬勃发
展。
所有的犯罪在第一时间就已经抛弃了他人的人权,而施予违反人权的行为,基于人权乃来自
于共体的社会价值,背弃这样的共识视同背弃合约,撕毁价值承诺,这样的行为已经不能再
用合理去解释他,自然也不适用人权的角度去掩护他,他已经背弃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与
约定,而所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做出弥补付出代价。
死刑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最直接快速重建共体价值契约信用的方式,当没有用这种强烈的手
段来弥补这样的价值时,这样的契约已经失去信用的效力,而潜在犯罪者更可以肆无忌惮的
毁约,后果就会产生模仿的骨牌效应,价值沦陷,而千百年来人类所共同营造的价值观将会
被破坏,而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重建。
死刑的目标不在人权,而在重建共体意识上的价值与法律的信用上。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30 03:31:00
作者: bravo233295 (Dr. Tsai)   2015-05-30 03:33:00
感觉满有道理的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5-30 03:33:00
禁止国家拥有处死刑的能力后。就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剥夺该犯罪者之人权的手段了吗?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35:00
刑事办案上皆有可能发生瑕疵,不该避免误判杀人的情况?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35:00
废死联盟表示无视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37:00
所以整体社会的价值叫做 可以误杀100不可错放1人?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5-30 03:37:00
你的前提是 人可以抛弃人权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38:00
s大 有绝对证据之下也不能吗?像是有监视器清楚拍到也不行?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5-30 03:38:00
不清楚废死的真正想法就开始钉自己幻想的草人不就好棒棒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38:00
今天刑事案件可以100%都不错误,不会有冤狱发生,我想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38:00
根本是因噎废食 你提得出郑捷有任何会被误判杀人的可能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5-30 03:38:00
但事实上我们不允许自杀抛弃人权 但允许他杀抛弃 ?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38:00
把秩序放在人权前面的话 我们手牵手回到戒严时代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39:00
戒严时代完全符合你说的 现在看来不合理的行为在当时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39:00
对啊 那基于有绝对证据之下才能死刑不就好了?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39:00
z大 他一定会无视你这句 跟你跳针
作者: shadowdio   2015-05-30 03:40:00
我都没人权了 你哪有权力抓我 不过你可以直接毙了我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0:00
郑捷一审判四个死刑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0:00
旧时的死刑或许有争议,但这近几年的死刑几乎都没争议吧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1:00
法条是死的不是活的,法律能判定你真的有没有杀人?..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1:00
却是判了不执行 这样很奇怪吧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2:00
冤狱跟死刑有何关系,都说要绝对证据了 像郑捷这种
作者: GSHARP (Mr.Q)   2015-05-30 03:42:00
你脑补 有点严重 我的观察啦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2:00
我觉得要不要死刑与否 应基于刑事案不可能100%确定,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30 03:42:00
废死会续拿江国庆案再战十年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3:00
但若能100%犯罪,接下来看的就是民风如何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30 03:43:00
现在科学证据力能准确99%了 还是要为了1%失误而推废死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30 03:43:00
靠杯拿刀捅著有无数眼睛加电眼捕捉到了还不能100%确定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3:00
废不废死值得讨论的 但这篇的逻辑不行 除非你说服我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4:00
但是明明有些100%确定的犯罪者,也能享受废死吗?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4:00
很多事情都是事后回推发现错误的,就因没有100%的事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44:00
看吧 又再跳了 就是没办法正面回答你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30 03:44:00
为那1%失误而让99%罪犯享受免死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4:00
我不懂为什么有人一直跳郑捷ㄟ 他现在就四个死刑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30 03:45:00
抱歉 那请问正杰的0.00001%可能性在哪?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5:00
剥夺生存权是人最重大的惩罚,对吧?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5:00
在还没执行之前 我不认为他真的会被死刑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45:00
跳郑捷?你们核心思想不就是郑捷这种人也不应该被判死行吗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5:00
不过我不认为死刑应该从冤狱面来看 难到关起来没有剥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6:00
为什么能因为别人都犯死罪,而剥夺那1位人的生存权呢?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6:00
应该从有没有教化可能来看哇靠你直接把我推向废死那边喔 我好心提醒你ㄟ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30 03:46:00
教化可能 可以压? 失败谁负责? 下一个受害者?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7:00
那我觉得人权宣言不完善,在剥夺非法杀人的情况下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47:00
我只是不认同这篇的主张 我没有说我支持废死
作者: anoreader   2015-05-30 03:47:00
误判立论 逻辑上无法支持死刑根本不应有存在适用空间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7:00
是啊,剥夺他人生存权的人,照台湾的民风,真的该死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8:00
多打了"剥夺"二字 请无视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48:00
但是不能因为他人的错,而去对一个无辜的人下最大惩罚
作者: anoreader   2015-05-30 03:48:00
顶多只能支持大幅先限缩及提高死刑门槛及要件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49:00
我不认为这跟民风有关,反而觉得这是人权宣言缺少的部分啊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49:00
废死联盟就是提不出郑捷为什么不该被死刑的理由 顾左右而言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50:00
人权宣言.. 会和地区的差别而有不同的,那是最理想状态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50:00
谁无辜了 我一直都是建立在绝对证据之下啊.我也赞成提高门槛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51:00
对啊.. 我懂的意思,我前面也说明了,这样会无限loop对,没错,但是现况是在于法条是死的..我和部份台湾人一样觉得杀人该偿命,但,若是错了呢?..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52:00
那应该朝着提高与完善门槛来论才对 但某些人可是想完全废除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53:00
S 不要再跳啦 你赞不赞成郑捷被叛死刑嘛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53:00
就是因为不可能到达那100%才会有人出来讲话啊...我没有在跳针吧? 可以100%确定的罪,当然没问题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3:54:00
所以说提高门槛,像是多数证人与监视器交叉比对这种现在废死可是连这种100%的都不允许呢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56:00
因为废死是打教化可能这点 不是打冤狱啊.....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56:00
嘛..我是私心觉得他该死啦..但是?判了,以后的人呢?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30 03:57:00
教化可能 vs. 民风&报复性刑法 这才是死刑存废关键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3:57:00
教化那点就又要更广范的去讲了...(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30 03:57:00
天天拿江国庆说嘴的不打冤狱..
作者: abcd (ABCD)   2015-05-30 03:57:00
跳针王 提高门槛 顶多以后像郑捷这样的人都判死而已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30 03:58:00
教化可能先找负责的出来吧,还是下一个受害者虽小?
作者: s52937463 (阿星)   2015-05-30 04:00:00
提高门槛,现在门槛就很高了,没人敢冤人狱,何况死刑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后悔。。)   2015-05-30 04:04:00
你都说门槛高了 那还担心冤死干嘛 至少近几年可没冤判过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5-05-30 05:24:00
犯罪者没有人权 这什么中世纪的猎巫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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