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今天三立新台湾加油有几个重要点:
1.姚立明老师:柯市府为何会急转直下立即要求停工?
( 2:24 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OWCApPCaqg )
因为远雄2月前说打底未完成捷运会有危险,因此远雄说6月底可以完成,
最近远雄又发文说要八月中才会完成,柯市府派人去看大底,
发现大底进度根本没什么进展,楼上商场却盖了不少,
李庆元议员还有拿大底图支持姚老师说法
( 1:36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72zlLpdfAM )
柯P才发现:
远雄拿大底施工要胁拖延,实际上人力都还是以楼上商场建物为主。
远雄大底施工根本是幌子!
2.李庆元议员:板南线捷运潜盾隧道5/18全进入危险值,且数值比4月更加恶化。
( 4:21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72zlLpdfAM )
3.护树召集人游艺:柯市府依建筑法背后有高人指点,因为市府依建筑法58条:
建筑物在施工中,直辖市、县 (市) (局) 主管建筑机关认有必要时,得
随时加以勘验,发现左列情事之一者,应以书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监
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时,得强制拆除:
一、妨碍都市计画者。
二、妨碍区域计画者。
三、危害公共安全者。
四、妨碍公共交通者。
五、妨碍公共卫生者。
六、主要构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积与核定工程图样及说明书不符者。
七、违反本法其他规定或基于本法所发布之命令者。
建筑法60条:
建筑物由监造人负责监造,其施工不合规定或肇致起造人蒙受损失时,赔
偿责任,依左列规定:
一、监造人认为不合规定或承造人擅自施工,至必须修改、拆除、重建或
予补强,经主管建筑机关认定者,由承造人负赔偿责任。
二、承造人未按核准图说施工,而监造人认为合格经直辖市、县 (市) (
局) 主管建筑机关勘验不合规定,必须修改、拆除、重建或补强者,
由承造人负赔偿责任,承造人之专任工程人员及监造人负连带责任。
==> 综合建筑法58、60条可知,远雄未依图施工,市府依建筑法58条勒令停工,
将来远雄提不出具体安全计画或改善计画,可以依建筑法58条拆除,
且依建筑法60条第二项规定,拆除费需由远雄负担,市府完全不必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