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l ( )》之铭言:
: 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 完整新闻标题:【少女命案】古、何2男:打死你或强奸妳?
: 完整新闻内文:
: 2015年05月21日17:59
: 泯灭人性!犯下新竹少女命案的7名嫌犯中的古志强(22岁)、何文轩(19岁)性警方供称,
: 除了杀人焚尸外,2人竟然还在殴打过程中强奸邱姓少女。
: 嫌犯向警方供出,古、何2男于行凶当时下重手殴打邱姓国二少女,邱姓少女因不堪遭痛
: 殴,当下曾不断向古、何2人求饶,未料2人却说:“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打死你,另一
: 条是让我们强奸你!”邱姓少女为求活命,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遭2人性侵,怎料性侵后
: ,2男继续毒打导致女童昏迷,一行人独留少女先行离开现场。
: 目前独剩何文轩(19岁)尚未到案,警方目前正积极追查何的下落,缉捕归案。(突发中心
: /新竹报导)
: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593/
: 备注:
: 我觉得这比放弃绿卡更值得关注
虽然刚才已经嘘过文了,不过还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说真的因为要尊重法律,所以不可以办私刑。
可说每次看到这种丧心病狂的性侵犯案件,
我真的很想问问不知道能不能够让他们被强上爆菊
亲自尝尝这种被强奸的感觉,然后再把他们关进牢里。
(汉摩拉比法典万岁!)
死刑太便宜他们了
比起死亡,活着受辱才是最残酷的刑罚
如果他们能公开被捅我绝对赞成废死。
以上是情绪发言....其实我更想问的是....
这种强奸犯,除去中二病发作以外,我知道有一些是精神有病的人
所以不知道我们的法律,可不可以制定让犯下性侵害罪刑的强奸犯,
直接让他们“不行”的法律?
我以前学的生物已经还给老师了,现在只是个外行
但还是想请教在这方面有点概念的板友们...
除了宫刑以外(毕竟太古老不可取了)
有没有办法直接让这些强奸犯不举?(特别是累犯)
比如植入芯片,或者看能不能在神经上动手术之类的...
不然这些受刑人在监狱里面行为良好,关个几年又假释出来犯案
到时候还是有受害者啊...
这是以女性的观点来看的,不知道其他男生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