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lah (战)》之铭言:
: ※ 引述《MJdavid (我刚出社会)》之铭言:
: : 市政府应该派人跟施工员工宣导
: : 大家来打卡怠工就好
: : 这样他们钱也可以照领
: 记得很久以前有强者去翻当初合约
: 说是远雄某部分盖好后,如果要拆掉的话是政府出钱
: 请问有八卦吗
科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逻辑.
巨蛋要分来两个层面来看.
一个是民事合约部分,也就是BOT内容.
另一个是要以行政法来看建造这部分.
基本上民事合约部分是无法凌驾于市政府的行政法之上.
什么意思呢?就算巨蛋的业主是市政府,不管合约怎么签,
远雄都是还得依现行的法规施工.
也就是说远雄擅自变更设计市政府没核准.
市政府有权依法要他停工.这个跟合约是不冲突的...
因为工程都得依法..跟业主合约怎么签无关.
要政府出钱是假如远雄完全照着法规来.完全都没问题,
可是政府这边以业主的身份要他拆..才会是依合约要出钱.
基本上说真的巨蛋跟松烟的问题都很好解决.
在美国做工程的,大家都知道不要去惹市政府.
为什么呢?因为惹到了,三天两头来给你检查.
一下劳动检查,消防,然后建管处再来跟你核一下设计跟施工.你就不用做事了.
做工程的更不用铁齿...被子真要抖绝对有灰尘.
所以台北市政府不是没有办法.
就算远雄在北市只有巨蛋这工程...
真要搞,三天两头来检查一下,我就不相信大雄还会那么硬.
诚品也一样啦...台北市内每家店轮流三天两头来个消防安全检查.
我看他们还会不会得了便宜还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