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法根本就低能
首先以医疗纠纷法来看
伤病能不能治愈本来就是一个机率性的
就以一个最简单的B肝接种好了
最近健检说我没有B肝抗体要补打
医生说大概一成的人补打后还是没有
这么简单的一个疫苗接种都有机率了
更何况重大伤病之类
要订这个法就要给医生伤残率阿
例如门诊100个 就能有1次的诉讼免责权
去告医疗纠纷的话 可以连理都不用理
没风险的科就要门诊更多人
四大、五大、六大皆空的科看没几个就能得到免告金牌
订出一个合理的比率 让医生能在一定的风险下免责
如果是医生容易造成一堆纠纷的话 或许是医生本身的问题
不这样做 医疗纠纷吃亏的只是医界
谁会想做重症部分? 重症人越来越少、负荷更大、更容易出错 根本死结
再来是长照法
这种低能至极的法条就别来闹了
假设经过计算之后每个人月缴500刚好可以负担长照的费用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945
两年前的文章 长照每月大概要3.5万
只缴500元的话 20岁保到80岁 连一年的费用都负担不起
钱要谁出?
说难听一点推动安乐死对大家都好
由当事者、医生决定是否安乐死
想当孝子什么鬼的 死前病痛 苦的是父母又不是自己
这两个法案乍看之下都是为了广大民众的福祉
但只要浅薄的想一下就知道根本没有本钱做这种事
※ 引述《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之铭言:
: 感觉台湾这些年 立了一堆法案
: 这些法案 看起来似乎出发点很好
: 但是仔细看 真的有再帮忙解决问题吗 ?
: 还是只是把问题搞更复杂??
: 台湾会不会哪天被这些法案弄倒??
: 还是其实立一大堆法案就是为了弄倒台湾?
: 好让敌国有机可乘??? 有没有台湾这些法案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