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资炒房 7月祭万通条款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81126
2015-05-17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万通台北2011”建案,近三成买家是中资,内政部今年七月
起将祭出新措施,限制中资取得同栋或同一社区的比率以十%为上限,被称为“万通条款
”;不过,业者抱怨,对于利用人头或第三地公司来台购买不动产的情况,不见政府有积
极作为。
根据地政司资料,二○○二年至今年三月底、过去十三年来,中资合法在台共取得不动产
一九一件,平均一年仅十四.六九件;总价值约二十七.三七亿元,平均一件约一四三三
.○三万元。其中,中资取得不动产分布区域前三名,依序为高雄市六十二件、台中市三
十五件、新北市二十九件,台北市则有十六件。
对于中资来台取得不动产,内政部规定,限制中国人士具党政军身分者不得取得,且每位
中籍人士仅限取得一户供住宅用不动产,持有满三年才能买卖,每年在台仅能停留四个月
、贷款成数不得超过五成,即所谓“五四三条款”。
万通第二案瞬间夭折
内政部自去年起推出总量管制,管控中资每年在台取得土地十三公顷、建物四○○户为上
限,长期总量管制则限定土地一三○○公顷、建物两万户。另外,内政部今年七月起将祭
出所谓的“万通条款”,限制中资取得同栋或同一社区的比率以十%为上限;消息一出,
也让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预计在桃园签下的第二案瞬间夭折。
不过,此举引发房地产业者不满,直指当初销售时,一切都依照政府法规办理,且销售当
时的“五四三条款”对于中资买家已经非常不友善,如今又祭出行政命令规定中资取得同
栋或同一社区的比率不得超过十%。
业者抱怨,守法走政府规定的建案面临卡关,对于透过人头或第三地公司转境来台买房地
产的投机份子,却不见政府积极查核,相当讽刺。
备注:
对于利用人头或第三地公司来台购买不动产的情况,不见政府有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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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只会越炒越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