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珣母FB 管理员出来打脸判决书囉~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17 16:08:59
※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鲁蛇小妹)》之铭言:
: 珣母FB管理员出来澄清打脸判决书囉
: 判决书肯定出问题了
: 到底是谁写的~
: 澄清文 http://imgur.com/nanuefv
: 判决书 http://imgur.com/v07kvYo
判决书在此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htm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 刑事
裁判字号 102 交易 257
【裁判字号】 102,交易,257
【裁判日期】 1021129
【裁判案由】 业务过失致重伤害
【裁判全文】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2年度交易字第257号
公 诉 人 嘉义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林文廷
选任辩护人 蔡碧仲律师
      黄馥瑶律师
上列被告因业务过失致重伤害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2年
度侦字第1630、4456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诉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诉意旨略以:甲○○为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
电信)网络工程师,驾驶工程车为其附随业务,为从事驾驶
业务之人。其于民国102年1月7日下午4时23分许,驾驶车牌
号码0000-00号自用小客货车(中华电信工程车),沿嘉义
市东区忠孝一街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经忠孝一街与保顺路
交岔路口时,本应注意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时,应遵守灯光
号志,而闪光红灯表示其应停车再开,即车辆应减速接近,
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
得续行,而其行进方向之忠孝一街系属支道,另保顺路方属
干道,是其应礼让行驶于保顺路之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
全时,方得续行,而依当时天候晴、日间自然光线、柏油路
面干燥、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并无不能注意之情
事,竟疏于注意,贸然通过上开交岔路口,适有吴○怡驾驶
车牌号码0000-00号自用小客车,搭载其女张姓女童(99年3
月生,姓名年籍详卷,下称张童,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
保障法第69条规定,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刑事案件被害人儿童
身分之资讯),沿保顺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前揭交岔路口时,
亦疏未注意幼童应使用安全座椅等安全设备于车辆后座,且
疏未减速慢行,贸然前行,致甲○○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货车
右侧车身与吴○怡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车车头发生碰撞,张童
因车祸冲击,受有脊椎外伤并脊髓完全性损伤,导致四肢瘫
痪之严重减损一肢以上机能之重伤害。因认被告系涉犯刑法
第284条第2项后段之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嫌等语。
二、按告诉乃论之罪,告诉人于第一审辩论终结前,得撤回告诉
,又其告诉经撤回者,法院应谕知不受理之判决,刑事诉讼
法第238条第1项、第303条第3款分别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甲
○○因业务过失致重伤害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认被告
对被害人张姓女童系涉犯刑法第284条第2项后段业务过失致
重伤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条前段之规定,须告诉乃论。兹
被告已与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即告诉人吴○怡达成调解,愿
与所任职之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南区电信分公司嘉义
营运处连带赔偿新台币(下同)660万元(含汽车第三人责
任险40万元及汽车强制责任险之医疗给付,不含汽车强制责
任险之残废给付),并已先行给付告诉人185万元,剩余475
万元中之40万元汽车第三人责任险由告诉人自行检附单据向
美亚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给付,435万元则由被告及
其所属中华电信公司于102年12月14日前给付,而经告诉人
具状撤回本件告诉,有调解笔录及刑事撤回告诉状在卷可查
(本院卷第68至69页、73页),依上开说明,本件应为谕知
不受理之判决。
三、依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3款,判决如主文。
中 华 民 国 102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陈嘉临
以上正本证明与原本无异。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收受判决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书状,并应
叙述具体理由;其未叙述上诉理由者,应于上诉期间届满后20日
内向本院补提理由书(均须按他造当事人之人数附缮本)“切勿
迳送上级法院”。告诉人或被害人如对于本判决不服者,应具备
理由请求检察官上诉,其上诉期间之计算系以检察官收受判决正
本之日期为准。
中 华 民 国 102 年 11 月 29 日
书记官 黄郁萍
补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nWZ7zkb-Ik&feature=youtu.be
看判决书是写双方都有疏失,且有写是
"亦疏未注意幼童应使用安全座椅等安全设备于车辆后座,且
疏未减速慢行,贸然前行,致甲○○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货车
右侧车身与吴○怡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车车头发生碰撞"
‘现在怎么说又说是放后座了呢?
然后影片中看不到女子是从前座开车门还是后座开车。
so,又要变成各说各话的罗生门了吗?
不过判决书就是这么写的啊,影片也是看得出来是小客车去撞到工程车啊。
唯一看不出来就是倒底是从前座抱下车还是后座抱下车而已啊。
???????????????
作者: ILOVEWAVE (^_^)我爱波(>ˇ<)   2015-05-17 16:10:00
阿就骗骗脑残粉丝拉 不要拆穿人家啦
作者: ionchips (ION)   2015-05-17 16:11:00
从前面开车门抱后面小孩不行吗 珣妈你敢质疑?
作者: r7698 (Ros)   2015-05-17 16:11:00
要是当时有用安全座椅就没机会开粉丝团了,这样很不方便…
作者: DALUGI (大陆鸡)   2015-05-17 16:12:00
人家母女这么惨 跟妳说是从后座就是从后座!! 不得质疑
作者: login (  ̄ 3 ̄)   2015-05-17 16:12:00
实话总是太伤人,等一下红蟳米糕又上菜了......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5-17 16:14:00
就蟳粉被骗...还拿被骗的理由来呛阿...真心觉得可怜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5-05-17 16:15:00
蟳蟳的下半生已经毁了 你要把我们逼死是不是~~~ (大哭
作者: usebbs (ptt)   2015-05-17 16:15:00
不可质疑蟳粉的荨麻教主~
作者: qwaszx1793 (月雪)   2015-05-17 16:16:00
你很坏 人家女生捏
作者: usebbs (ptt)   2015-05-17 16:16:00
荨麻:删文部队出动~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5-17 16:18:00
蟳母算自爆啦.用词示弱.态度委婉..其实根本战不起来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15-05-17 16:20:00
你国文很不好~ 文字内容是说珣妈疏忽没让珣询坐在后坐安全椅上!!!"亦疏未注意" 是指除了路口闪黄灯未减速 还有安全椅相关规定的疏失我错了~是指在路上 没依照规定让珣询坐在后座安全椅路口闪黄灯未减速事后一句....Orz不过判决书没说放后座阿~~~
作者: LunLin9590 (哩来哩来)   2015-05-17 16:27:00
脑粉还护航,护得下去真的超厉害der,蟳母就是先告先赢阿……
作者: kaodio (WOLRD)   2015-05-17 16:33:00
东森记者修的图 http://tinyurl.com/kxswwuw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5-17 16:36:00
请问这篇判决书看得出来责任比例吗?我在 #1LM3hDXi 看到推文有人说70%比30% 是这样吗?
作者: attis   2015-05-17 16:41:00
那个要看调解委员会的记录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5-05-17 16:42:00
论家女生馁~
作者: drigo   2015-05-17 16:43:00
车祸肇责应该看“车祸鉴定委员会”做出来的鉴定报告书, 这单位各县市都有, 有车祸争议时可以花钱去申请车祸鉴定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5-17 16:50:00
你是假人假帐号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15-05-17 16:57:00
亦疏未注意幼童应使用安全座椅等安全设备于车辆后座就是珣母没做到 "珣珣应坐在后座的安全椅上"这是珣母的缺失.....所以我认为被害者只有"珣珣"^之一当时看新闻时 我都直接PASS掉珣母的画面https://youtu.be/ZnWZ7zkb-Ik?t=58s如果当时她也有守法规 确实做到...这根本可以避免掉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5-05-17 17:09:00
没让孩子坐在后座安全椅
作者: Meerz (寬哥)   2015-05-17 17:09:00
撞击的时候小孩大概从后座飞到前座去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