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堆乡民说恐龙法官
所以我就去找判决书出来看
看完之后到底是恐龙乡民还是恐龙法官
我还真的很难说:
103,易,457 基隆地方法院
故事大概就是
当老板的陈姿X跟两个高利贷的借了5万块钱
然后自己开了10万块钱的支票当担保
之后陆陆续续又借了很多钱
然后开了很多支票当担保
但是这些支票到底是还利息还是还本金
到底利息是多少
这个当老板的陈姿X跟法官说他没有约定
法官就觉得怎么可能两个高利贷的跑来说要借你钱
正常人也会问一下利息是多少
陈姿X说说根本没有约定
实在是太豪洨了 ==> 我也觉得很豪洨
而且陈姿X跟警察说的时候
其实有提到今天借5万块钱明天就要还10万块钱
怎么可能说是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要约定利息??
而且今天陈姿X从头到尾都说她借钱是为了她姊姊的5万块钱
跟她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且她跟法官说她因为不能动用公司的钱
为了帮姊姊只好跟高利贷借钱
但是她明明又可以从公司的帐户里面提60万元给放高利贷的
==> 所以她借钱说是为了帮她姊姊或是因为很急所以借钱听起来也很豪洨
所以
简单来说
整件事情看起来
就是一个其实可能也很老江湖的老板
虽然嘴巴上说是要帮姊姊
但是钱可能拿去做其他的事情
后来发现还不出钱了
就找警察准备找法官帮忙她来赖帐
只不过她这个故事编的太烂
结果法官没有上当的故事
你说这样子到底是法官恐龙
还是只相信记者就下结论的乡民恐龙
KERKER
※ 引述《fdsalkj (wildwind)》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扯!30万借1月还570万 法官说不是高利贷
: 3.完整新闻内文:
: 如果这不是高利贷,那什么才是高利贷?
: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基隆市38岁陈姓女子,向2位男子借30万元,但她在27天
: 后却被要求连本带利还570万元,年息相当于21600%,比法定上限20%多到离谱。
: 检察官将2男依重利罪起诉,没想到法官认为,刑法重利罪的前提为,被害人须在“急迫
: ”、“轻率”或“无经验”的情况下,交付“显不相当之重利”,本案的年息的确高于坊
: 间利率,但前述三个要件则不符。判2男无罪。(叶国吏/综合报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7/611658/?utm_source=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