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正一分局明确违法扯谎 包庇打人警察!!

楼主: bul (腹内原来草莽)   2015-05-15 17:53:04
※ 引述《weihefa (潜规则)》之铭言:
: ※ 引述《KouChouChing (20分钟)》之铭言:
: : 太阳花打人警察找到了 北市警:仍会执勤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15/610971/
: : 2015年05月15日16:34
: 刚看到这个新闻里,北市警局长邱丰光说,已查出该名警员身分,但因为没人提告,
: 所以不处理
: 我在台北从事法律工作,我保证政府知法犯法!!
: 根本就不用有人告警察 因为虽然普通的伤害罪是告诉乃论 没人明确告就不行
: 但是公务员犯伤害罪不是告诉乃论!!只要发现明确犯行,就要提起公诉!!
: 证据如下:
: 刑法第 277 条 (普通伤害罪)
: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
: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287 条 (告诉乃论)
: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四条及第二百八十五条之罪,
: 须告诉乃论。但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犯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之罪者,不在此限。
: 所以今天去议会备询的中正一分局副局长,还有局长,还有前任的局长方仰宁,根
: 本都是装孝维、包庇下属、知法犯法、装死渎职,强烈建议这些人以后都要转型正
: 义清算,上法庭审判这些人渎职、伤害,然后去职坐牢!!
: 另外说到没人告?还有一件更扯的事情
: 那就是前一阵子的事件:
: 占领政院案》告马、江杀人未遂太阳花39人反被起诉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77842
: 这件事完完全全是政治迫害和追杀,因为要侵入住宅的构成要件,是要有“侵入”的
: 动作,比如破窗、破门、翻墙,也就是第一批攻占行政院/立法院的人才会犯下此罪
: 之后,当行政院/立法院,已经处于一个“被占领”的状态,自由进出,形成开放空间
: ,那么群众走进去,是不会有侵入住宅的构成要件的,完全不犯法!!
: 所以这39人,因为告政府,所以反而被政府起诉侵入住宅,根本完完全全胡说八道!!
: 完全没有起诉该有的证据!最后绝对判不成罪,完全闹你吓你而已!!
: 检方胡说什么什么证据确凿??照这种逻辑,那所有去过两院的媒体记者,包括民进党
: 的政治人物天王们,证据超明确啊,都该起诉啊?有吗?
: 承办此案,胡滥起诉的北检检察官,强烈质疑你是政治打手!
: 目的就是要造成民众的寒蝉效应,真是卑劣!!下流!!
: 警察局长在议会里知法犯法、扯谎包庇
: 检察官没有证据就滥行起诉
: 进化的假民主真独裁国家!!!
287的但书解释是指免责还是?!
法律人最好不要玩弄律法不然会被唾弃
如果搞的很难看只是让人民看轻唾弃司法
第 287 条 (告诉乃论)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四条及第二百八十五条之罪,
须告诉乃论。但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犯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之罪者,不在此限。
作者: tyrosine123 (ptt第一帅)   2015-05-15 17:54:00
少部份暴民被打刚好而已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5-05-15 17:55:00
就是检察官发现须主动侦办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15 17:57:00
但那些被打的人对员警提告 行政院跟警方都依法提告最后是被打的可能都会判刑
作者: gyboy74   2015-05-15 18:02:00
指非告乃吧
作者: toraku88 (敌人就在本能寺)   2015-05-15 18:43:00
就是非告诉乃论 检察官发现即可侦办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5-05-15 19:00:00
吱吱无视 喔不 是无知看不懂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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