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楼主: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15-05-15 17:48:21
※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太太离家不必找,支付命令要她钱
: D女士受到先生家暴,愤而带小孩回娘家。由于D女士尚未迁出户籍,这
: 位先生谎报债权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等法院将支付命令送达户籍地,
: 这位先生再代为收受送达,隐瞒不让D女士知道,拖过20日法定异议期
: 间,即以支付命令强制执行D女士名下房产。目前法律上,D女士却没有
: 任何有效的救济管道。
我在半年前,寄了一个支付命令给a
是寄到户籍地,之后他也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就给我一个证明书了
所以我就提出强制执行
然后a竟然又提出异议了,他说他没住在那边,没收到
民法第515条,三个月内不能送达债务人者
失其效力
而法院请警察去查a有没有住那的时候,是他舅舅住在那边
他舅舅代收的支付命令,说那一个月a的确不住在那边
而他也没有a的连络方式
我提出异议时,法院就驳回,说,那个月a就不住在那边啊
所以直接走民事官事.....
所以我这个例子是特例吗??
作者: billy3321 (雨苍)   2015-05-15 17:51:00
这是没有送达啊,但有的人是收到了但丢一边..那就掰了
作者: dferww55   2015-05-15 17:51:00
看法官阿,走民事不是刚好而已吗? 当初他要是异议也一样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15 17:52:00
我们法院的话,正常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5-05-15 17:54:00
事主好像是以为诈骗 签收了 却没确认也没理它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05-15 17:54:00
这个土鸡城老板可是签收之后不以为意,再丢到一旁你觉得一样吗?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8:57:00
因为送达不合法或法院认住居有争议希望你们诉讼程序处理.拍拍~送达不合法是可以撤销的....希望我是对的.不然这世界真的太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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