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楼主: ken1325 (优质水瓶男)   2015-05-14 22:17:16
请问一下
如果我寄支付命令给总统府那只
他会付我钱吗?
※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难得看到许多人在讨论支付命令,小弟目前在民间司改会工作,在此把
: 支付命令的问题点整理一下,给大家参考。
: 以目前案例来说,支付命令最常被滥用的有几个方式:
: 假法院公文,真支付命令
: 诈骗集团先以法院名义连续寄发假造公文给A先生,几次之后,A先生即
: 不加理会;诈骗集团再以假文件向法院声请核发真正有效的支付命令,
: A先生收到后以为一样是假公文,没有在20日法定期间内声明异议。诈
: 骗集团就以支付命令拍卖A先生的房子。目前法律上,A先生却没有任何
: 有效的救济管道。
: 抛弃继承未异议,支付命令要还钱
: B先生父亲去世后,因为父亲生前负债过多,B先生就到法院办理抛弃继
: 承。几天后,B先生接获父亲生前债权人甲银行向法院所声请的支付命
: 令,B先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抛弃继承,就无需理会。20日法定异议期
: 间过后,甲银行就以支付命令强制执行B先生的薪资。目前法律上,B先
: 生却没有任何有效的救济管道。
: 父母代收支付命令,子女背债一世人
: C小姐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没想到任职的公司却收到法院扣薪公
: 文。C小姐跟法院调阅资料后,才发现多年前母亲向银行借款,竟然未经
: 本人同意,就以尚未成年的C小姐为保证人。银行为规避民法保护未成年
: 人的规定,还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由母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收
: 受送达,并要求其不得声明异议。如此,银行就能以支付命令对C小姐强
: 制执行,目前法律上没有任何有效的救济管道。
: 太太离家不必找,支付命令要她钱
: D女士受到先生家暴,愤而带小孩回娘家。由于D女士尚未迁出户籍,这
: 位先生谎报债权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等法院将支付命令送达户籍地,
: 这位先生再代为收受送达,隐瞒不让D女士知道,拖过20日法定异议期
: 间,即以支付命令强制执行D女士名下房产。目前法律上,D女士却没有
: 任何有效的救济管道。
: 支付命令的问题其实在于:
: 支付命令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向法院提出,法院不用找欠债的人过
: 来了解状况,就可以发出。而当事人收到、或有人代收20日内如果没有
: 提出异议,等同于“判决确定”。
: 如果要更改判决,就必须依循“再审”途径处理。但再审的条件十分严
: 苛,除非发生非常严重的错误,否则败诉的当事人就不能否定该判决所
: 确定的内容,不能再争执那个确定判决是错误的。而再审能提出的时间
: 又很短,只有三十天,超过就无法提出再审。也就是说,如果异议20天
: 内没有提出异议,就是判决确定;确定30天内没有提出再审,就无法推
: 翻这个判决,这个债务就变成法院认证确定了。
: 举例来说,有人发现对方提出支付命令的本票被伪造,向法院提出再审,
: 结果法院却要求“先找到是谁伪造”,还要“判决确定”才可以提出再
: 审。再审时限只有三十天,当然就来不及了。
: 那么司法院对支付命令的问题怎么说呢?司法院在1月15日曾发出新闻
: 稿,回应认为:
: “不当滥用督促程序(也就是支付命令)制造假债权,或以支付命令作
: 为诈骗工具,实系少数例外情事”,法院“应确实审查”;又说,司改
: 会举出的例子是“因诈骗集团利用督促程序遂行犯罪,或因民众法律知
: 识不足,或因亲属间不当或非法代收诉讼文书所致,尚不宜以此少数例
: 外情事,遽以变更现行制度”,还说“已经有异议时间、又可以(在30
: 日内)提出再审,救济手段完备”。最后,司法院还说,如果支付命令
: 没有既判例,“债权人恐因支付命令不具确定私法上权利之效力,其权
: 义关系将长期处于不安定状态”,导致大家改用诉讼求偿,民事诉讼变
: 多。
: 可是,台湾以前就已经修法,把和支付命令类似的“本票裁定”改为仅
: 有执行力,没有既判力,也没有因此而造成一堆人改为使用诉讼方式提
: 起诉讼,执票人还是会声请本票裁定,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司法院会有这
: 种逻辑跳跃的回应出现。而且,法律如果已经有被滥用的案例,本来就
: 该检讨,怎么还会回应“案例很少,只要小心审查就好”?而且分明许
: 多人提出再审,结果遭到法院退回,司法院居然还认为“救济手段完备”
: ,司法院的想法实在令人费解。
: 目前司改会等民间团体已经提出修法,大致上有三项修正:
: 一、修正民事诉讼法521条第1项、第2项:
: 修正确定之支付命令只有执行力,而无实质确定力,也就是不会成为真
: 正的判决,未来有问题也不用走再审的途径。
: 二、增订民事诉讼法第521条第3项:
: 当事人可以提起“确认支付命令所载债权不存在之诉”,并且可以先提
: 供相当的担保时,先停止强制执行支付命令,等确认债权确实存在的时
: 候,再执行支付命令。
: 三、增订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4条之4第3、5项
: 这条是过度时期处理方式,在新法生效前,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再审:
: 1. 支付命令提出的证物是伪造、变造
: 2. 债务人在支付命令送达时是“无形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 没有在法定期间声明异议。
: 3. 法官遭到收买
: 4. 不公平或是违法的状况
: 这是目前支付命令的状况,给大家参考。
: 相关文章:
: 支付命令说帖(给法律人看的)
: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512.html
: 司改会1月13日记者会:支付命令修法,法院不再当诈骗帮凶
: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333
: 司法院回应:
: http://bit.ly/1HjaPF8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14 22:18:00
不会。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5-14 22:18:00
可以喔 支付理由就写633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5-14 22:18:00
不会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5-05-14 22:18:00
他欠你3万镁吗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14 22:19:00
声请发支付命令要缴纳新台币500元耶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5-14 22:19:00
参考首篇,你先娶了他,再替他代收,去吧
作者: enel1111 (私法制裁者)   2015-05-14 22:19:00
空心菜当总统会淹大水
作者: nckukath (无奈小智)   2015-05-14 22:19:00
可以试试
作者: flushwing (专业边缘人绯翼)   2015-05-14 22:19:00
不会 法院就突然变成会查证
作者: s4340392 (yo)   2015-05-14 22:19:00
你可以试试看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14 22:20:00
633明年要到了 大家准备好了吗?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5-14 22:20:00
不会 你会被关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5-14 22:20:00
支付命令大概跟车子失窃一样 对官无效
作者: cuteclare (清儿)   2015-05-14 22:21:00
小心被政治追杀
作者: a5178934 (捷)   2015-05-14 22:22:00
这个支付命令遇到KMT会转弯
作者: nckukath (无奈小智)   2015-05-14 22:23:00
你可以先做,回来再po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22:23:00
1000块打水漂不如捐给慈善机构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15-05-14 22:23:00
你试试看!说不定会因此修法喔!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5-05-14 22:24:00
他会叫你"支付性命"
作者: PePePeace (什么都不会)   2015-05-14 22:25:00
大概不用24小时你就被抓了
作者: alexjui (C100)   2015-05-14 22:25:00
这个洞就是银行留下的 像是对连带保证人要求支付命令银行还会很好心的跟你说不用理会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05-14 22:26:00
支付命令只要对造跟法院声明异议 法院就会问你有什么证据
作者: alexjui (C100)   2015-05-14 22:26:00
借贷人也会跟你说银行寄错,实际上是借贷人跟银行的阴毛
作者: woodycarlos (卡罗斯)   2015-05-14 22:28:00
他会来找你握手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14 22:28:00
试试看啊XD
作者: fcuhua (奉旨)   2015-05-14 22:31:00
这个法是专搞平民老百姓的 寄去凯道那只是玩不到的
作者: KennethC (Smith)   2015-05-14 22:33:00
wwwwwwwwwwwwwww等勇者先上。
作者: ezpeer15 (蓝山咖啡)   2015-05-14 22:33:00
你会被追杀 方丈为人很小心眼
作者: gtcan (gtcan)   2015-05-14 22:34:00
我觉得可以大家响应 一直寄给立委 逼到国会来修这烂法
作者: udm   2015-05-14 22:36:00
嘘的人,你以为立委跟你的关系比较亲密,还是跟银行财团??这问题的始作俑者就是银行财团呀...没看到版上也一堆银行从业人员也在那边反对修法?
作者: QQdragon   2015-05-14 22:59:00
特蒸煮倒阳又勃起
作者: buddar   2015-05-14 23:01:00
就一直发支付命令,最后他会以为你是诈骗集团,不理你,可能你就会成功,支付命令生效
作者: nckukath (无奈小智)   2015-05-14 23:10:00
楼楼上,嘘的人不是说寄信给立委,是寄支付命令给立委,立委可以不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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