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更新】逆转!裸女命案验出他人DNA 男囚4年获释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5月08日13:02
(更新:吕介闵案背景)
男子吕介闵被控16年前和女友争吵,在北市内湖住家楼下公园,当场把女友打得头破血流
而死,为故布疑阵还刻意掀开女友衣服,脱下裤子,制造女友遭性侵后被杀的假象,全案
虽无直接证据证明吕杀人,吕两度获判无罪,但最高法院最后根据测谎报告、通联纪录及
死者左胸上咬痕比对等间接证据,判吕13年定谳。
但全案今天出现戏剧性的发展,高院今天发出新闻稿,因死者乳房验出他人DNA,今宣布
吕介闵杀人案通过再审,而吕男原本被判刑13年的刑期,停止执行。吕男于2010年遭最高
法院判刑定谳,至今已经服刑约4年。
吕介闵于1991年和同在东湖加油站打工的郭姓女友认识且开始交往,郭女于2000年7月21
日清晨,被人发现陈尸公园行道树下,检警验尸发现,郭女头部被钝器重击死亡,胸部以
下全裸,左胸有一明显咬痕。
检警侦办时,在郭女下体发现精液反应,精液经化验比对与吕相符,且郭女左乳房上的齿
痕也和吕吻合,检方综合事证加上吕未通过调查局测谎,将吕起诉。
法院审理时,吕两度获判无罪,直到2009年,高院更三审依杀人罪判吕13年,隔年最高法
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吕介闵案事件簿
1999/1:吕介闵和同在加油站打工的郭姓女友认识且开始交往
2000/7/21:郭女被发现陈尸公园,胸部以下全裸,检警怀疑吕男涉有重嫌。
2004/4/30:士林地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吕无罪
2005/7/30:高院2审仍判吕无罪
2009/10/30:高院更3审依杀人罪判吕13年
2010/10/08: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2015/05/08:因郭女左乳房验出他人DNA,高院裁定全案再审,吕介闵刑期停止执行
来源:《苹果》数据库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出版时间:12:35
更新时间:13:02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08/606648/
5.备注: 冤狱呀!!! 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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