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宗教财务透明化 1.5万宫庙寺院拟纳管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5-08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慈济先前才因财务不够透明引发争论,内政部昨召开部务会报
,通过新版“宗教团体法草案”,计画将全国一万五千多座宫庙寺院纳入规范,鼓励宫庙
寺院登记为“宗教法人”,促使宗教团体财务公开透明,草案明订宗教法人每年须将财务
报告呈报主管机关内政部备查,如有对外募集财物,相关资讯也应提供查询或公开。
这项草案将宗教法人定义为“具有宗教建筑物或一定财产,以对外从事宣扬宗教教义及举
行宗教仪式为宗旨”,草案规定宗教法人每年必须将财务报告呈报主管机关备查。宗教法
人对外募集财物,也应将提供者的姓名、金额或内容相关资讯,对外公开及呈报主管机关
备查,以昭公信。
由于不少宫庙寺院坐落在农业用地上,担心未来若因实施宗教法人,登记在法人名下,法
人不可使用农地,这项草案则采有条件放宽,非以从事农耕为主要目的的宗教法人,申请
承受耕地的面积不得逾一公顷。
由于宗教团体法采鼓励性质,并不强制宫庙、教堂一定要加入“宗教法人”,外界疑虑如
果不强制,会不会产生漏洞?内政部次长陈纯敬说,为避免有干预宗教自由之嫌,草案不
明订要强制登记为“宗教法人”,但若宗教团体无意登记为宗教法人,三年后要换证时,
内政部将另立办法规范。
陈纯敬强调,这项草案不是针对慈济,慈济功德会目前是“宗教性的财团法人”,但还不
是“宗教法人”,未来慈济功德会可自行选择是否登记为宗教法人。
为防止宗教团体以宗教之名,行私利、洗钱之实,草案明订,宗教法人对其设立登记财产
、孳息及其他各项所得,不得有分配盈余的行为,违反这项规定者,将罚五万到二十五万
元。
内政部推动“宗教团体法草案”,已“四进四出”立法院,最多只完成初审,进不了二、
三读,然后会期一到就遭退回,至今廿年无法完成立法。这次则改弦更张,将新版草案限
缩在宗教法人,把全国宫庙寺院都纳入规范,促使宗教团体财务走向公开透明,以免目前
有部分寺庙的财产,登记在住持的个人名下。
内政部将在下周四提报行政院院会通过后,转请立法院审议,盼尽速完成立法程序,以健
全宗教团体组织发展。
http://img.ltn.com.tw/2015/new/may/8/images/bigPic/600_332.jpg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8276
5.备注:
西方宗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