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我跟女友去台南的婚纱展逛,然后被用问卷引导到某知名的婚纱店,
被推销了一个包套的婚纱,本来想想快结婚了把婚纱拍一拍,就决定签约。
但是签约的过程让我非常的不舒服,价格32800的婚纱包套居然要订金25000元,
还强调是展场价,订金一定要这么多,我说没带这么多现金...
负责的小姐就说:没关系,我陪你们两个去领钱!
当下感觉很不开心,陪我们去领钱,是怕我们跑掉吗?? 一点信任感都没有。
后来她又说不然你去领钱,女友先留在这边陪我聊天...感觉真是超级糟糕...
(是把我女朋友当人质吗???)
不过看女朋友还蛮开心的,我还是去把钱领出来,缴了订金。
当晚婚纱公司打电话来,请我们隔天过去看婚纱要挑拍照的婚纱,
结果我们把事情排开了,到婚纱公司去看婚纱,
里面的小姐只花了十分钟跟我们介绍就要送客了...
当天晚上我们就决定退订...
上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规,对方没有依照婚纱摄影的契约范本来执行
1.审阅期5日(我说要带回去审阅,业务员说离开展场就不是这个价钱,用话术给你压力)
2.超收订金(法定20%超收到76%)(依消费者保护法11-1条合约对消费者不公平,合约无效)
用这两点跟对方申请解约,我请女友带着合约去展场,她请了一个表姊陪她去
结果对方推说店长不再,不能解约,而且要吃掉订金25000
我们当然不满意,用赖跟对方店长聊,对方店长认为我女朋友是同行
(女友晚上在卖婚礼杂货的公司帮忙搬东西)
一直坚持要找我女朋友的老板出面来谈,说我们去闹她们展场,真是一整个莫名其妙。
我们当初也没说是同行,也没请她因为这个原因打折,
结果要退费还要请女朋友公司老板出来谈?!!!?
而且她威胁说还要早上去!!!
(这是什么状况??趁我女朋友不在,想把我女朋友的工作搞掉??)
最后她在line上同意要退我们全额"一分不少",我当然很OK阿。
结果今天去他们位在西门路的店,店长觉得我太早去,触她们霉头(12点开门,我一点去)
然后又改口说,她要直接直接到我女朋友的公司找她老板去退款??!!(真是无辜的老板)
我当然拒绝阿,关我女朋友的老板什么事?? 我请她能不能今天退款,她也不愿意...
最后又叫我去台南市政府的消保处立案,她才愿意处理,
害我搞了一个下午,还跑去消保官处立案。
当初的Line对话也一并提交出去当证据,顺便把"我会退款""一分不少" Mark起来
真是一整个跳针,婚纱展还是别去,因为婚纱展适用的法条跟正常的不一样(消保官说的)
要坚持7天审阅期的话不一定会成功(20%订金还是会被吃掉)
要有明显的缺失像是"超收订金"或是依民法611条未执行合约前终止合约,
才"有机会"退全额。(也要店家怕麻烦,愿意配合)
还有要小心跳针的店长,千万不要让她知道你们做什么工作...
她会到你们公司找老板退钱...
真是恶劣的婚纱公司,还号称很多名人在他们那边拍呢....
有人处理过类似的案例吗? 不知道拿回全额的机会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