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其很多政策 尤其是涉及侵害人民权益之部分
: 自然要受到较多的限制或管制 不论是比例原则 或是要有法律保留
: 他要了解到 他现在是拿着的是公权力的大刀 不是手术刀
: 不能再处处只想者要快 要有效率 要简化程序
: 之前的警察监听申请事件 感觉跟这次事件很像
: 都是想要增加效率 但都忽略了基本权的保障
说到之前监听就好笑
明明就有法条支持柯P
明明就有法律规定重大刑案的监听可以加速申请
一堆没穿裤子的批评半天
看到法条在前面就不敢说话了
现在也是一样
明明有检举就能用监视器开单
没穿裤子的法律专家应该自己去解释法条
人权保障与法条规定的关系
取笑柯文哲没有法律知识其实自打嘴巴
监视器画面明明就当成证据不下百次
并不是以前就不敢说人权
只是因为
解释过往监视器能当证据就帮柯文哲找到解决方法
这样法律专家就更丢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