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很多法律其实已经跟不上时代,
立法院整天在打架翻桌,连法都立不好。
监视器的各种应用早就泛滥了,现在单纯用监视器在重点区域举发违停,
居然还有一堆人拿释字出来反对,说会影响隐私权?
殊不知现在的监视技术,已经发展到哪边去了?
摄影机的自动监控能力,只是检测出违停再举发,这个一点都不难,
产业界早用到不想用了。
这突显了台湾过去不只行政怠惰,
其实立法也是怠惰,两者交相贼。
立法怠惰,司法再拿不合时宜的法来执法,那就更是莫名其妙。
※ 引述《marine658 (天使妒忌)》之铭言:
: ※ 引述《Jameshunter (幻剑星尘)》之铭言:
: : 我在想如果警察拿摄影机开单OK
: : 而单纯的摄影机开单是不OK的话
: : 那就在摄影机上装个喇叭以及在镜头旁装个可动式的牌子
: : 当要启动来抓违规停车时就像拖吊车一样先用警报声警告
: : 然后可动式牌子遮住萤幕一部分且在牌子上写"取缔违停"
: : 那启动的时间就交由各派出所自行决定且一定要有员警在电脑前纪录
: : 非启动的时间所拍摄的影像则不能随意调阅
: : 这样不就跟警察在现场拿着设已经取缔一样了?
: 这次台北市热点违停,要用监视器举发,引起讨论
: 那雪山隧道用监视器来举发违规,怎没有人去抗议
: http://goo.gl/0myWz4
: 可以请大大们帮小鲁弟解释其中差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