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柯P提监视器开单 法官判免罚:看谁脑袋

楼主: mars1985 (╰|∵|╯)   2015-04-28 23:49:33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柯P提监视器开单 法官判免罚:看谁脑袋装大便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j.mp/1HNYasb
柯P拟利用监视器对违停驾驶开罚,遭法官钱建荣(图)呛“看谁脑袋装大便”。资料照

2015年04月28日14:01
(更新:判决理由)
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表示打算以监视器抓交通违规,并斥责反对者“脑袋装大便”。由于
兹事体大,关系千万用路人权益,因而引发热议。但用监视器开罚单到底可不可行?桃园
地院法官钱建荣今年2月的一份判决,狠狠打脸柯P。
钱建荣受访表示,在柯P脱口“脑袋装大便”言论之前,他已陆续判决撤销3件类似交通违
规案的处罚。钱建荣还不讳言:“我其实想请柯P看看我这3件‘脑袋装大便’的判决,看
看是谁的脑袋装大便。”
钱建荣今年2月审理桃园蔡姓民众不服警方以他骑机车闯红灯左转开罚1800元案,蔡姓民
众坚称,他经过路口时是绿灯,但左转时,正好转成红灯,他自认自己没违规,因此提告
抗罚。
由于警方是依据警员目视加上路口监视器画面为佐证开罚,但钱建荣认为警方当时并非在
路口定点拦查,一看见蔡男左转就拦下,而是在蔡男左转往前骑一段距离后,才从后面追
上去拦他,不排除目视可能误判,至于监视器画面的取得并无法律依据,且违反《个人资
料保护法》保护个人资讯的规定,因此认定监视器画面无证据能力,上月判决蔡男免罚。
钱建荣在判决中,引用前大法官林子仪于释字第603号解释文中所提出的意见。该解释文
认定《户籍法》要求民众申领身分证必须按捺指纹违宪,而林子仪在解释文中提出意见,
呼吁行政机关应尊重并保障人民的资讯隐私权。
林子仪提到:“此刻,我们必须停下来思考,究竟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社会?想要以什么为
终极目的的国家?如果一个社会里的成员,人人皆尽透明,没有什么动态可以逃脱于国家
的监视之下,所有成员的资讯都钜细靡遗地掌握在国家机器之中,并且可以轻易地透过某
一则个人资讯追溯其全部行踪与活动,这或许将是一个零犯罪的社会,而且很可能是一个
非常有效率的政府,但人们也可能将过著充满被监视恐惧的生活。治安与效率都是国家应
该追求之重大公益,惟其终究必须停留在某个界限之后,不能无止境地一昧向前,牺牲其
他一切。”
钱建荣也在判决中写出自己对于无所不在的监视器的看法,他指出“司法权,尤其行政法
院,基于保障人民权利与监督行政权的立场,如再不遏止行政机关此种无正当合理法令依
据及漫无限制的个人资讯流通,并据以作为处罚人民之证据,英国名作家乔治.欧威尔于
1948年的传世名著《1984》书中所描述的“老大哥”就在你身边,要重现于台湾社会并非
不可能的神话。”(丁牧群/台北报导)
出版时间:12:12
更新时间: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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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拟用监视器开罚单,引发议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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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 ▃▇
作者: w12332133 (Willy)   2015-04-28 23:50:00
不是op了吗?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04-28 23:51:00
支持柯文哲向法律人宣战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结婚抢红包的人太多)   2015-04-28 23:51:00
柯P终于踢到铁板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4-28 23:51:00
简余晏:.....你娘勒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4-28 23:52:00
想也知道最后的结论变成执行者不同立场就可以改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4-28 23:52:00
耶 那大家可以红线停车了 被抢路权摔死活该
作者: blum (BLUM)   2015-04-28 23:54:00
OP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8 23:54:00
柯市府的观光局长表示:...干!我该骂还不骂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4-28 23:54:00
以后没警察就尽量违规吧!! 反正监视器拍到也不会罚
作者: nctugoodman   2015-04-28 23:54:00
其实装几个假监视器,偶而会闪闪灯,就可以达到目的
作者: lazyojin (12:51)   2015-04-28 23:54:00
监视器装了还是可以红线停阿= =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8 23:55:00
楼上是有看完内文才嘘?
作者: lazyojin (12:51)   2015-04-28 23:56:00
何况你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有没有被开单 不是吗XD
作者: MDCCLXXVI   2015-04-28 23:56:00
按捺指纹违宪->和这次的事件的关系??????
作者: flykou (............)   2015-04-28 23:58:00
单纯觉得开车不违停的话 干嘛怕监视器罚?摆明就想违法在先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8 23:59:00
不违法怕监视干吗? 不违法怕监听干吗?
作者: kingk (期待飘雨的日子)   2015-04-29 00:08:00
不想被监视不行吗?
作者: cosmosET (嗯?)   2015-04-29 00:10:00
我也不想被监视 = =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4-29 00:19:00
柯南表示:犯人就是利用监视器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29 00:21:00
民意为依归,百姓说的才算,钱法官只是个人意见罢了台湾的司法权没有民意基础,实质是行政机关,反而是行政首长有民意基础,钱法官的傲慢,变成,行政监督民意,呵呵呵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9 00:25:00
百姓说的才算 那有多少百性赞成这项政见?民意在哪?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29 00:27:00
民意多少我不知道,我只是回应傲慢的钱建荣法官就够了
作者: dogdudu (yi)   2015-04-29 00:31:00
有689万民意基础的叫马英九,他可是最高行政首长,基础?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5-04-29 00:32:00
法官 : 法律与常识是平行线 别来乱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4-29 00:34:00
有民意基础 就可以开无双 无视法律约束 想干嘛就干嘛?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29 00:34:00
民意首长受民意代表监督,法官个人对政策面无置喙余地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4-29 00:36:00
个人无权置喙 但以执法者身分就有了到底是选市长还是选皇帝阿? 真的想问问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29 00:37:00
那就是钻漏洞,有权无责,法官钻法律漏洞,士大夫之耻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4-29 00:38:00
挖靠 那柯P真的很大喔每个法官 遇到他 都要避免钻法律漏洞 让他过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29 00:39:00
柯p大不大是看议会决定,不是看法官个人意见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4-29 00:41:00
所以议会通过 也可以不管跟宪法有无牴触 推下去就对了?毕竟 每个执法者遇到他 都要避免钻法律漏洞嘛不放他过就是以行政影响民意 只能让他过了你说的 就是以前别人在骂的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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