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mx3xc (艾德里安)》之铭言:
: (树姗)
: 好奇问一下 因没完整FOLLOW到 这一次起的争议到底是在哪里?
: 看了一下几种声音
: 1、政府(警察)扩权危害民主
: 2、用监视器录影的正当性 证据性 不能当罚单
: 如果是2 那我觉得就随意吧 看是要修法还是用其它配套解决
: 如果是1 我刚刚出门特别看了一下 从巷口出去就有一支摄影机
: 到了路口更是有三只摄影机指向不同路口,而且不是只有我家
: 是台北市到处都是摄影机啊...
: (还不包含民众自家骑楼装设的)
: 然后文章提到的是柯P避免警察当蹈草人浪费人力资源
: 所以在WAIT廷HOTSPOT 加强取缔
: 既然是HOTSPOT 代表会是人潮车潮众多的地点
: 跟现在北市路上一堆摄影机的状况 感觉差别不大压
今天八卦板战了一整天,有一部分板众似乎误会了以往“员警/检调机关蒐证”
跟这次柯P提的“定点监视器录影”差别在哪
所以一直提出来说:“以前不也...现在怎么不行?”
而两者主要的差异点在:
1.侦查机关知有犯罪事实后,再依法去调阅(各种途径)相关监视器
2.一直盯着监视器看有没有人犯罪
而钱法官主张的“老大哥就在你身边”,就是担心一但开了合法化的前例
将来呢?
真的会就仅只在这一个点、一个区块内,只单纯抓违停吗?
会不会扩大到其他地点?
会不会扩大到其他用途?
违停热点 → 比较不热的点 → 最后到处都是警察坐在监视器后面盯着你的一举一动
过去极权国家要掌握一个人的行踪
还得派大量数十名秘密警察各地蹲点、轮班跟监、拍照
但现代的科技,大概只需要一两个大学生坐在萤幕前打工 (115元/每小时)
用之前免费下载的威力导演剪接一下影片就可以了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担心过早了,但法律各种基本权的存在
就是为了保护人民不受各种(来源)的恐惧,以对抗国家的侵害
有人说:“只要你没违法,被整天盯着看有什么好怕的?”
先别说警察了,假如你走在路上逛街,有一个陌生人从头到尾跟在你的背后
一直盯着你看,你走到哪、逛到那,他都默默的跟在你背后一直看着你的一举一动
你真的会觉得“啊,我又没违法,行的正坐的端,大丈夫无所畏惧。”
这样吗?
有人说:“公共场所哪有什么隐私可言?”
释字689理由书:
“...现今资讯科技高度发展及相关设备之方便取得
个人之私人活动受注视、监看、监听或公开揭露等侵扰之可能大为增加
个人之私人活动及隐私受保护之需要,亦随之提升。
是个人纵于公共场域中,亦应享有依社会通念得不受他人持续注视、监看、
监听、接近等侵扰之私人活动领域及个人资料自主,而受法律所保护。”
简单讲就是,现在各种录摄影、监视设备太发达
所以人民私人活动跟隐私的保护自然也需要提升
就算在公共场所也是一样不该受到他人持续的各种监控
所以钱法官才会说
以追求效率或公共秩序为名,毫无设限的监控人民生活,钜细靡遗的掌握个人资讯
是对于人民隐私权莫大的侵害
这与违法通讯监察带给人民的恐慌程度与感受,实无二致。
如果不受限制的用录影器24小时监控你,不会比违法监听好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