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件倒是契机,我反而要支持比网络力量更大的新闻媒体实名制
我的论点在于
现行新闻中的匿名人物,
举凡学者表示、专家表示、网友表示、党内资深大老、府内人士表示
都应该要实名,要记者以示负责,其报导为确有其人,绝非杜撰
毕竟记者是职业,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应遵守,而不应把矛头对准业余人士的网络
而上开匿名人物,应由记者确认其采访意愿后 (尤其现在常是网友说法单方面被抄)
留下签名或电访或邮件记录,给报社或公会备查
主管机关(新闻局)再年度抽查确认,
受访者确实具备报导中的身份,报导说法也符合采访内容(非移花接木)
若有不实,则是记者未尽查证之责、或有伪造情事,就另外处罚
而隔了那么久的抽检,对泄露被采访人的伤害也可以降低
如果受访者真的不愿意留下任何记录,那记者就只能用“不具名者”表示
或是“记者不小心捡到公文、拍到关键画面”衍生的报导,应由记者自己署名
则其报导公信力不管为何,至少报导的模糊空间会变小,也不用被讥称为制造业
btw,这样玩下去,那些侦察不公开的检警调应该才能乖乖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