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KA (The 羊男)
2015-03-30 19:51:26※ 引述《l983 (海边漂来的海波浪)》之铭言:
: 局长决行盖市长章 柯:不负责任,以后谁负责谁盖章
[deleted]
: 北市消防局有一份删减消防员死亡伤残济助金的公文,公文上有柯文哲的章,被外界拿来
: 和美河市案马英九盖章一事作比较,日前被问到此事时,柯文哲大动肝火,怒批若要找一
: 个题目来作反比的时候,一定要调查清楚,“不然又会被人家打回去”。
: 柯文哲今天面对媒体询问再度澄清,有关公文分层决行,他认为市府还是要建立责任政治
: 的态度,谁决行就应该由谁负责,像这次消防局的公文,是消防局长代为决行,公文根本
: 没有进到市政府来,为什么要盖市长章?这就不对,这叫不负责任。
: 柯文哲说这要检讨,目前秘书长苏丽琼已在着手拟案修改SOP,以后谁负责就盖谁的章,
: 谁决定就以谁的名义发布。
其实就用签名就好了。
欧美都是用签名的,为什么台湾就不能用签名得要盖章?
又不是不会写字… 虽然可靠性也是ㄎㄎ,但是起码看签名认人比看章认人可靠。
毕竟章这东西实在太好复制了,
小时候还有想过要不要自己去刻章来盖连络簿...
有没有政府机关流行用印章不流行用签名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