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唐镇宇、洪敏隆╱台北报导】有单身劳工为避免老而无依,未一次请领一百一十多万元
劳保老年给付,改按月领取约一万两千元年金,不料领了三年约四十三万元就身亡,差额
七十多万元没配偶子女可领,全被充公,粗估国内恐有千例类似个案。劳团批官方变相“
惩罚单身者”,劳动部回应,已针对相关现象研究是否有解套空间。
台中王小姐向《苹果》投诉指,她的大哥王清云年轻时在资源回收公司上班,工作到六十
五岁、三年前退休。当时若选领劳保老年一次给付约可领一百一十万元,但大哥身无积蓄
,担心钱花光后得连累弟弟妹妹照顾,加上劳保局柜台人员鼓吹年金只要领七年就可超过
一次给付金额,于是大哥改领老年年金,每月约领一万二千元。
不料王清云上月突然心肌梗塞过世,年金总计领约四十三万元。王小姐说,大哥的劳保给
付算一算年金跟一次给付还有七十多万元差额,大哥生前也有交代要弟弟妹妹将这笔钱领
来帮他办后事,没想到弟弟妹妹要出面领钱,才发现这笔差额依规定可请领的顺位是配偶
、子女、父母、祖父母,最后才是受扶养的孙子女或受扶养的兄弟姊妹。
劳保局人员对王小姐说,她的大哥未婚、无子女父母等,弟弟妹妹又未受大哥扶养,因此
没有遗属可将七十多万元领回,只能“充公”,王小姐反问,没钱帮死者办丧事的人怎办
?官员无奈说:“可能只能请社会人士捐赠救济。”
王小姐痛骂:“这什么规定?大哥缴了一辈子劳保费,我们只想领回他的血汗钱办丧事,
为什么不受扶养就不能领?以后谁敢缴劳保费?”“劳保局人员不该一味宣传领年金的好
处,却忽略单身者风险,至少差额应打折退还手足为大哥办后事,而不是全部没收。”
但同样情况发生在公保,待遇不同。铨叙部证实,公保发生类似情况,遗属可领回年金与
一次给付的差额,兄弟姊妹不须受死者扶养。另依规定,劳工选了年金或一次领,经劳保
局核付后不能更动。
劳保局统计,劳保年金二○○九年上路后,共六十多万劳工选领老年年金,平均月领一万
六千多元,目前为止约一万一千多人在领取期间死亡,其中有一千多例属审查中或无符合
继承条件的遗属。
中华民国劳务士协会理事长张凯翔批劳保局“根本是抢劫单身者”。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
长庄爵安说,这是“惩罚单身”,劳动部应修法。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劳保、
公保都是社会保险,制度却不同,不公平,且政府应考量不婚族愈来愈多,针对单身劳工
订配套。
劳动部政务次长陈益民说,部长陈雄文与工会座谈,接获单身劳工在职期间死亡遗属无法
领津贴的反映,已着手检讨,针对劳工领取老年年金期间死亡碰到类似问题,也会研究如
何处理较公平。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30 07:18:00继承者不是初音吗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5-03-30 07:18:00楼下指定给初音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5-03-30 07:20:00给一些平常没在往来的"远"亲领走 那才莫名奇妙吧!
作者:
hsuangel (Neven倒著写)
2015-03-30 07:20:00所以不要缴劳保 自己把劳保钱存起来比较好 谁知道劳保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3-30 07:20:00
继承给自慰套 比较符合现实状况
作者:
J108i (陈胖胖)
2015-03-30 07:22:00颇喝
作者:
netstat (=w=)
2015-03-30 07:23:00那更简单,因为无任何相关人,葬礼仪式由政府代办扣劳保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3-30 07:25:00七十万可以办很好的葬礼了
作者: mayjan 2015-03-30 07:26:00
都已经死了 又没有亲戚 不然要给谁? 什么逞罚单身者....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3-30 07:28:00八卦宅的晚年
作者:
BearJW ( )
2015-03-30 07:29:00就妹妹去爆料的 妹妹不是亲戚嘛 还是远亲?
弟妹是不爽老哥还有钱不能领 要弟妹负责丧葬费用好吗
作者:
fosa (阿盛)
2015-03-30 07:30:00说给远亲或没有亲戚的人都没看清内文,重点是兄弟姊妹需扶养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3-30 07:31:00鬼岛法律不意外 立法者是立委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3-30 07:32:00办葬礼嘛 社会局有超精简套餐不是? 70万就算了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30 07:33:0070万归公好啊 要我的话宁可归公也不要给远房亲戚
不然要说 选择月领 活超过7年的人 是保费小偷吗?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3-30 07:37:00活着都不管了 找政府要个2~3万随便烧掉就好
作者:
aaagang (我...)
2015-03-30 07:39:00国家跟银行都是这样赚的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30 07:41:00他活超过7年就回本 8年开始就赚 也是不公不义 死得好!
作者:
smill0301 (Reveal the world)
2015-03-30 07:42:00一堆人没看完文章就在乱酸 等以后自己遇到同样的事再来靠北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3-30 07:43:00很远啊 远到本人会怕没人照顾 丧葬费根本不是理由…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3-30 07:45:00有本事改民法啊 直系旁系有别 看内文不就王女图哥哥的钱?
作者:
roudolf (蒜头)
2015-03-30 07:45:00明明 就是本身自己更换方式..早就没有一次领回选项根本没有差额 的说法了....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3-30 07:46:00大不了丢给社会局 没后嗣 人都挂了还怕什么羞?
那如果妹妹的其中一个子女给大哥申报扶养,应该就能领吧?所以肥宅们还是先搞清楚游戏规则,避免将来变成另一案例!
作者: lecod 2015-03-30 07:54:00
重点是公保劳保制度为何不一样
作者: lecod 2015-03-30 07:55:00
刻意偏颇吃相很难看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5-03-30 07:57:00有人又在秀下限囉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3-30 08:04:00全都没有社会局也会帮忙处理 不会放著臭…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5-03-30 08:06:00就算是同住的兄弟姐妹也不能领啊,跟远房亲戚或不往来的旁系有什么关系? 而且劳保不行公保却可以? 还有人护航,简直奴到一个极点
作者:
dehua (灰爸)
2015-03-30 08:08:00不就自己的选择吗?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5-03-30 08:09:00以前好像也有一样的新闻
作者: v52186 (Kang) 2015-03-30 08:12:00
本案是根据劳退条例改民法干麻?
作者: Angel2011 (Angel2011) 2015-03-30 08:18:00
改一下,拿丧葬收据请领,实支实付。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15-03-30 08:20:00遗嘱应该先写好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5-03-30 08:25:00不就要钱办丧礼是要70万喔
作者:
Ryoutsu (æ’žä¸Ÿå˜¸è² è²¬å•¦)
2015-03-30 08:36:00应该改成可以由本人事先立下所追加的继承名单及顺位不然以后我若没结婚过世了,我会想留给其他非直系亲人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3-30 08:44:001万2太少了 老师可以领7万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3-30 08:57:00不然要给谁?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3-30 09:00:00
把尸体放到劳保局好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03-30 09:04:00劳保年金可以继承吗? 这逻辑真怪
作者:
zenuo (坚持到底永不放弃)
2015-03-30 09:06:00这钱本来就不是政府的 自己被当次等人还按赞 悲哀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3-30 09:20:00说别人死的好的,这种偏激心态真骇人。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03-30 09:23:00妹妹又不是扶养的 当然不能领阿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3-30 09:23:00好歹劳保局应该帮忙出丧葬费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3-30 09:24:00一堆没上色看不清楚重点,劳保公保为何结果不同?
作者: itismimi 2015-03-30 09:25:00
有人不知道兄弟姊妹是法定继承人(第三顺位…)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3-30 09:25:00公保的兄弟姐妹也没扶养为何可请领?分明是制造阶级制度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03-30 09:27:00而且你选按月领 就是赌你命可以领的比缴的多 赌输了真的怨不得人
作者:
yehmd (牧叶 德国队加油)
2015-03-30 09:28:00公保发生类似情况,遗属可领回年金与一次给付的差额。 真爽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5-03-30 09:29:00光是公保劳保不同调就该改了好吗?一堆奴才在那边检讨家属是他妈的有事?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03-30 09:29:00恩..承认没看到重点 公保就可以劳保不行 的确有问题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3-30 09:32:00就改成全部都归公或是全部都照民法顺位继承,别再一国两制
作者:
av08 (甲甲让爱滋生)
2015-03-30 09:35:00一坪都买不起
作者:
cyh33 2015-03-30 09:39:00请问这种 比如有先立遗嘱之类的指定处理人,可以吗?不然要充公 好歹也劳保局要有制式的后事处理方式.剩下才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