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C ()》之铭言:
: 问个跟标题比较无关的问题
: 法官依法判人家酒驾、伤害、杀人等等,有时会因为被人家嫌被告受的处罚太轻
: (我不懂法律,以上行为都不是罪名,我不想讨论哪项行为该用哪些“精确的罪名”称呼)
: 有时候这些法官会被骂恐龙法官,我觉得如果法官因为这样被骂,对法官不太公平
: 而这时也会有一些民众(人比较少,通常是有法律背景的)跳出来帮法官讲话
: 叫大家闭嘴,并表示这是法律规定,法官最高就是只能判这么重,有办法就叫立委修法
: 所以,我想问的就是
: 当大众真的请立委修改现行法律,单纯把法官可以判的刑度加重
: (Ex.以前法官最高只能判5年,请立委修法,让法官拥有判10年的权力,其他法条不更动)
: 那些上述人比较少的民众(没错,就是同一批人),会不会跳出来反对立委修法?
正准备要出门,再回一下好了
第一段的部分原则上都对,除了酒驾在法律上叫做醉态驾驶罪
(原PO表示不想讨论罪名,这边就不多做陈述了)
个人认为是这样,有时候到底刑期的轻或重的判断基准在哪?
其实刑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5年OR10年) 但轻重的认定却是一种价值的判断
A的价值与B的价值未必相同,同样的刑期A可能认为很重,B却认为很轻
而这样的价值判断往往会受到我们所受到的教育、家庭背景、生活经历所影响
举例来讲,一个从小被家暴的小孩,长大后看到一个家暴的父亲被法院处以三年有期徒刑
他心中一定会认为:干!三年是三小?最好是把他关到死啦
但事实上,三年有期徒刑已经是伤害罪的上限了
因此一个犯罪行为和刑期的相衬与否,由一人或两人的主观判断,往往是不足够的
刑法上针对刑期在规定时,应注重的点在于罪刑相当原则
意思是指,行为人所受的刑期,应该是与他的罪责(犯罪行为所需负担的责任)相符
回归原PO的疑问,如果社会大众呼吁立委修法提高刑期,法律人(原PO口中的那小撮人)
会不会跳出来反对?
这个问题以我自己的立场而言,我会去检视这样的呼吁究竟是否合乎罪刑相当原则,如果
呼吁的内容是伤害罪增订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那我一定会跳出来反对
反之就之前185-3(即酒驾)的修法(尤其是针对致人于死),个人就没有太大的意见
既然讲到酒驾,就另外讨论一下这个议题
乡民们对于酒驾行为人绝对是恨之入骨,这一点相信大家都认同
个人好奇的点在于,上次修法将185-3彻底变成了抽象危险犯,意思就是说,只要呼气酒
精浓度高于0.25,一律以185-3移送,没有任何辩解的机会
而以前的规范,如果行为人能够举证证明虽然有喝酒,但是依然能够安全驾驶交通工具时
即无触犯185-3
如本篇新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606/34279505/
我希望大家看这篇新闻的时候只去看事实,对于媒体加诸在报导上的价值判断,自己来做
(诸如痛骂、“竟”改判无罪这类的价值字眼)
不知道乡民们比较赞同,行为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依然可以安全驾驶交通工具,还是比较
赞同只要呼气浓度到达0.25一律有期徒刑?
作者: marlboro9527 2015-03-26 14:15:00
直接拉下 废话不看 直接讲结论好吗?
我比较赞同呼气超过0.25一律有期徒刑,比较能吓阻并让人不会想要去犯
作者: AttorneyLiu (25岁+7305天....(M)) 2015-03-26 14:27:00
试着替1F摘要原po的一项结论:评价前,请先多回到事实本身,不要媒体怎么带特定价值风向,你就跟着做评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26 14:28:00楼上,那姜母鸭与提神饮科也有入罪的可能
作者: AttorneyLiu (25岁+7305天....(M)) 2015-03-26 14:28:00
价。价值的部分,请自行判断。
本来姜母鸭跟提神饮料就有入罪可能,因为里面就有酒精
没有酒精成分的提神替代物有很多,偏偏选择喝保B或牛,B群也可以提神为何不吃??你说没有弹性,撞死人再来跟大家说有没有弹性好了,法律这本来就是规范,公民科上课都在睡觉吗?
作者: YiLow (道长) 2015-03-26 14:37:00
185-3并非单指饮用酒精而不能安全驾驶,尚包含服用毒品、麻醉药品等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所以这条罪名应该用危态驾驶罪比较精准。
作者: smilekid1105 (微笑男孩弹StingRay) 2015-03-26 14:43:00
偏偏就酒精采抽象危险,其他相类似物怎么不采相同标准,我认为民间压力一定有影响
当然有影响,不然也就不会连修法两次了至于其他类似物一方面是很难订出一个共通标准,另一方面是酒驾的案件比起其他情形多很多所以才会修成现在这样吧不好意思 可否不吝告知醉态驾驶罪称呼的出处?我看102年前的检察官起诉书多有使用该称呼,但后来就没了,是修法前 185-3的名称吗
作者: YiLow (道长) 2015-03-26 15:12:00
醉态驾驶罪写文章比较常用,只是方便区隔其他类型不能安全驾驶的用语。不过实务上判决写作文就是用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