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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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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柜公司利润享员工 立院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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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朱真楷╱台北报导】
被视为“加薪四法”之一的《劳基法》第29条修正草案,昨天在朝野立委及劳动部皆有共
识的情况下,在立法院初审通过。草案明订,上市、柜公司应会同工会,或以召开劳资会
议方式,订出“利润分享计画书”,让员工共享盈余;违者,将处50万以上
、500万以下罚缓。
为让劳工有机会获取更符合比例的报酬,国民党立委赖士葆针对《劳基法》第29条提出修
正草案,新增凡是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都应考量员工的年资、工资、职位及绩效,提出
具体利润分享计画。
劳动部长陈雄文昨在立院卫环委员会备询表示,事业单位给予奖金或分配红利,因涉及劳
工权益,影响重大,建议适当增订劳工参与机制;若无工会,也应加开劳资会议进行咨商
。
陈雄文强调,尽管有资方认为此举是在干预自由市场,但实际的情况是,过去政府也曾为
了扶植企业而干预自由市场,如今只是转而对劳工提出照顾方案,这在台湾是非常重要的
突破。
在劳动部明确表达支持的情况下,该草案获得朝野共鸣。但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质疑,若劳
资双方未能取得共识,主管机关该如何介入?对此,前往备询的经济部官员直言,若个案
无法取得共识,经济部不便介入劳资纠纷。
经朝野协商决议,将修正草案加入公司应“会同工会”订定利润分享计画书:若无工会者
,则以召开劳资会议的方式来共同订定。
国民党立委江惠贞说,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公司不再仅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分配利润,
相信这将更能实质反映劳工需求。
引发关注的是,为让劳工的保障更为明确,民进党立委陈节如一度提出修正动议,要求在
草案中明订“企业利润至少有1/5,用于调涨劳工薪资,其余给予劳工奖金或分红”。但
国民党立委郑汝芬及部分朝野立委对此采保留态度,认为这部分外界仍有疑虑,所以应交
由经济或其它部门来订定上限较为妥当,修正动议因而未能通过。
陈雄文表示,此次修法第一阶段大约只能照顾到1/3的劳工,但之所以会先从全国1700多
家上市柜公司、约300多万名劳工开始,主因在于这些公司的财报相对透明清楚,方便查
核,这是进行利润分享计画很好的切入点,所以才会以此作为修法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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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zOFM
5.备注:
大股东:查到才会罚,罚的金额也比利润要分享出去的少,超划算,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