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因为金溥聪输了刑事官司之后,继续以民事官司追杀我,我呢,就来记回马枪好
了。这回马枪如果伤到马,“他,马的”活该。
以下,节录今天发表在《自由时报》的文章〈法院认证“男妓”之真相〉中的两段。此文
是我在感染病毒性肠胃炎时写的,所以一边写,一边拉出一些肮脏的东西。所幸,身体跟
台湾目前的处境差不多,肮脏的东西一堆一堆拉出来之后,相信台湾,不,我的身体会更
好。
喔,对了,如果有人对号入座,认为自己就是那“肮脏的东西”,然后又来告我,那我只
能说,“我怎么会这么苦命呢?”)
……这个诉讼当中,最有意思的,应该是他告我诽谤他是“男妓”。其实这词的出处,是
我某篇文章中的一个造句:“男性属下藉著特殊性关系当上驻美代表,如果这不是男妓,
那什么是男妓。”这里的“驻美代表”可以是大公司、社团、同学会……的驻美代表,也
就是说,金溥聪剪接我的文章,然后忙不迭地对号入座这“男妓”,如今官司结束,他也
成为台湾第一个法院认证的男妓。
一个国家的驻美代表、国安会秘书长,竟然是个法院认证的男妓(male prostitute),
马英九,你真是会用人。金溥聪的英文名字是Jin Pu-cong,同胞们,这种丢脸丢到美国
的事,大家绝对不要在网络上宣传喔!
(编再按:〈法院认证“男妓”之真相〉,看全文请至《自由时报》,记住,这种丢台湾
脸的事,绝对绝对不能让美国知道喔,要是人家知道我们的马英九总统竟然派个法院认证
的男妓去当驻美代表,喔,哭哭!另外,大家在这里看看就好,也绝对不要分享喔,记住
,绝对不要分享喔,绝对不要分享喔,绝对不要分享喔,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三遍。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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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高级酸民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