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最难查的应该是支出的资金流向
举例来说一支市价5元的原子笔 我找自己的叔叔伯伯买 报价6元
这样就可以造成1/6的浮报开销 6亿元里面就可以放1亿元到自己口袋
再来换个货物通路 跟上游通路购买可以以批发价4元买到
但是坚持从叔叔伯伯的中盘批货, 虽然也是市价5元
但是每一支原子笔我叔叔伯伯可以赚1元
每5亿善款有1亿元放到自己口袋
不止文具类,还有建材, 组合屋,水电用品等等
或者不就近采购,故意跨县市指定厂商
这类的图利行为有法规可以管理吗?
浮报的价格算不算违法? 如果不违法岂不是可以一支报两倍价?
好眼熟 X库通内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