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gga (ン・ダグバ・ゼバ)》之铭言:
: 一开头先讲立场 我是中坜来der
: 硬要说的话 我比较偏向同志应可领养
: 正方的论点通常是:
: 1.领养小孩是天赋人权
: 2.重点在于家庭环境的健全与否 而同性恋和一父一母的角色并不是重点
: 3.性倾向是先天的 不会因为家庭教育被改变
: 反方的论点比较有可看性的是:
: 1.领养小孩不是天赋人权 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法律没有欠同志家庭一个小孩
: 2.社会普遍仍有歧视和成见的情况下 何以让被领养小孩到最前线承受浪头冲击?
: 3.如同许多同志成长时的迷惘 社会也不缺少对同志"表面上"的尊重
: 但在异性恋家庭成长的同志仍然需要花不少时间认同并发现自己性倾向
: 同志家庭如何能承诺不会复制?
: (个人补充:两三年前曾经在苹果上看到一个同性恋家庭让他们领养的小孩在青春期前
: 变性 没多久又变回来 后来该小孩自称是双性恋... 这可能是个案啦...)
: 大家觉得咧?
当然好啊,
一堆家里妈妈是忧郁症、自闭症,
爸爸是智障、精神病、跑路的,
然后小孩丢给阿公阿妈讲,
阿公阿妈只会说台语or客语,
连中文都不会讲,字也不会写,
还有新台湾之子妈妈不见的,
喔一堆有问题的,
然后家暴啊,各种伤害小孩的环境,
把他送到一个肯关心他的地方总是好的。
你他妈要小孩在这种环境下怎么成长!
同性恋如果经过严格审查,
至少要确定他们在20年内不会离婚,
不然要有处罚机制之类的,
让小孩得到的照顾,
绝对会比把他丢在原生家庭好太多了。
把小孩从连吃不饱睡不好的环境,
还要照顾失去生活料理能力的爸妈,
我觉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会需要领养的家里问题比同性恋大太多了,
同性恋根本不是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