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est (海边漂来的鸟巢)》之铭言:
: 房客欠租金,竟然获得不起诉处分。台北市大安区发生租屋纠纷,林姓男子积欠房租半年
: 高达12万元,而且没搬走,房东提告“窃占罪”,检察官审理之后,不起诉。欠钱的没事
: !法界人士建议,房东告刑案“窃占”、“侵占”通常不会成,应该以民事诉讼的手段,
: 胜算比较高。
基本上这房客 想住免钱的房子
虽非针对这房东
但是房东处理民事纠纷
本来就要自己来
毕竟房租是他在收
看是要请律师
或是自己翻书问人
让检察官介入这种租房纠纷
浪费司法资源
不要省自己的钱花国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