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房客“欠租”赢了! 房东告窃占败诉

楼主: jurists (kk)   2015-03-17 14:39:04
※ 引述《gnest (海边漂来的鸟巢)》之铭言:
: 房客欠租金,竟然获得不起诉处分。台北市大安区发生租屋纠纷,林姓男子积欠房租半年
: 高达12万元,而且没搬走,房东提告“窃占罪”,检察官审理之后,不起诉。欠钱的没事
: !法界人士建议,房东告刑案“窃占”、“侵占”通常不会成,应该以民事诉讼的手段,
: 胜算比较高。
基本上这房客 想住免钱的房子
虽非针对这房东
但是房东处理民事纠纷
本来就要自己来
毕竟房租是他在收
看是要请律师
或是自己翻书问人
让检察官介入这种租房纠纷
浪费司法资源
不要省自己的钱花国家的钱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3-17 14:43:00
正解是找兄弟是关心他一下 两三下他就会自己搬走了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3-17 14:45:00
断水断电就会搬走了
作者: damonter (呼呼)   2015-03-17 14:45:00
阿就想以刑逼民 结果法条用错哭哭 然后联合媒体想讨拍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3-17 14:47:00
舍不得积欠12万只会被愈欠愈多而已,断水电再重接才几百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3-17 14:51:00
行的通吧 水公司说不合法,但没处罚又没差有处罚就另外一回事看水公司回说就:承租人可以自己申请水,水费挂承租人头上承租人不去申请复水,就成功啦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3-17 14:53:00
永和有个菜市场有人请保镳,保镳把雇主的老婆女儿都睡了最后雇主用武士刀把保镳的双脚砍断好像在新生地大陈社区附近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3-17 14:58:00
实务上我不清楚 只是猜测屋主废止用水后,承租人声请复水,承租人到时被赶走承租人还要去申请废止用水一趟,搞不好就怕麻烦不弄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3-17 14:59:00
没什么用 只要有去缴费 自然会有水用...除非他打算不用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