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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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上限放宽3倍 劳团︰政府放任剥削
2015-02-11
〔记者黄邦平/台北报导〕“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中雇用派遣劳力上限为企业员工总数
三%,却在行政院协调时放宽至最高十%;劳动部强调只限“季节性急单”,且要将订单
资料送地方政府审核才准聘用。劳团痛批劳动部睁眼说瞎话。
中大型企业有急单 可提高至10%
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在与各界的沟通中已设法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条文,工商界意见强
烈,原本甚至主张雇用比率要到廿%,劳动部也一度主张要限制特定行业、正式雇用换派
遣名额等方案,经过几番折冲才有共识。接下来将邀请地方政府商议草案内容,希望尽快
顺利完成立法,保障派遣劳工的权利。
目前初步共识中,三百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最高可使用派遣卅人,三百人以上的中大型企业
原则为三%,但如果因为临时接到季节性大订单人力急缺,可向县市主管机关申请,可提
高到十%,但最多限使用半年。
劳团批胡扯 指劳动部像企业门神
全国自主工联执行长朱维立批评,台湾的现况是企业滥用派遣,如果是短期人力急需,引
用劳动基准法第九条临时契约即可,劳动部根本是在帮资方逃避雇主责任、降低人力成本
,“三%我们都反对了,更何况十%?”
台北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蒋万金痛批,劳动部简直像是经济部底下的一个局处,又像是急
著当企业的“门神”,自失立场。
蒋万金强调,派遣制度是劳工低薪的元凶之一,企业能用到低廉的劳动力,就完全不会想
到提高薪资,这次讨论立法,企业界提出季节性或临时性雇用需求,劳动部一度放话要邀
请劳团参与讨论,结果到现在都没消息,看来即使完成立法,也只是让企业更进一步剥削
劳动力。
此外,劳动部宣布将放宽外籍家庭看护工申请规定,凡是曾由医疗机构依巴氏量表认定可
聘雇外劳者,一旦年满八十岁、生活功能不良或受损(如脑性麻痺明显、脊髓损伤或截肢
),或曾采取到宅评估者,在聘用外劳约满要重新申请时,不必再赴医院重新诊断,估计
约有三万人受惠,最快二月底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