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不成砍死学姊父 男大生逃死罪
东吴大学23岁已休学的李姓男大生,长期迷恋在租屋处仅数面之缘的27岁洪姓学姊,去年
5月24日,他从台中骑机 车到新竹市学姊家,因找不到人,竟把气出在学姊父亲洪火元身
上,持双刀砍杀对方致死。新竹地院今天上午依杀人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22年,李男透过
视讯听判,面无表情。
李男犯后自称和学姊相恋1年,学姊却疏远、传LINE也不回才犯案。学姊则说根本不认识
李男。李男落网后即遭羁押,至今8个多月。李男在校时情绪起伏大,有时会举止异常,
辅导室曾找他聊过,但后来就休学。家长则说李男有躁郁症。
法院审理期间请医院鉴定,认为李男犯案时未达精神耗弱程度,考量李男年纪仍轻,没有
前科,因此判处他22年有期徒刑。
死者妻子目前和儿子仍住在案发住家,今天儿子带她到高雄散心不在家。熟识洪家的邻居
认为判决太轻,气愤地说:“反正我杀人关一关就出来了,不用一命偿一命!”
死者邻居表示,洪家本来是一个很和乐的家庭,对人都很好,吃的东西会分享给邻居们,
案发后洪太太仍走不出丧夫阴影,精神不是很好,大家都会跟她打气,希望她尽快走出来
。
死者邻居说,洪家女儿当初基于同情,才会稍微关心精神状态不好的李男,没想到他恩将
仇报杀人,“真的好可恶啊!”洪家女儿目前在澳门工作,虽想回台陪妈妈,但外地工作
收入较好,因此仍决定多赚些钱贴补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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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搞成这么畸形 究竟谁该负责任 ?
1.搞人权的法律学者 2.通过两公约的马冏 3.立委 4. 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