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刚刚跟朋友们一起去吃饭,吃到最后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但我真的好不舒服
我朋友她自从进了某间私大法律系之后,开始很喜欢使用法律用语
虽然从来没拿过书卷
对我使用就算了我还听得懂,只是心里真的会觉得这样说话很奇怪
可是对其它物理系生科系资工系得宅宅们也照说不误
你侵害我的人格权你要付损害赔偿、向你主张卫生纸的请求权 等等
妳又不是在法庭吃饭只是在一间热炒店吃炒牛肉喝蛤蛎汤而已
说话有必要这样子吗?
大家有没有碰过这种人,大家又是怎么面对的呢?
她是女的但听到这样我想大家都不会有兴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