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urists (kk)
2015-01-25 13:18:07别闹了
柯文哲都说了
想办法破坏法律
他说的是:通联纪录及监听程序费时,应先斩后奏事后登记
他有限定通监法那些例外情形吗?
没有
一个真对通监法那么了解的
会说出想办法破坏法律
对法治观念基本认识的人
会对这种发言闷不吭声?
法律的规定就是要求政府人民都要照着规则走
如果对规则不服 要嘛声请释宪 要马找立委修法
如果认为对方是大坏蛋 应该叫警察抓他 去法院告他
而不是政府自己说我要想办法破坏规则
科要想想现在他代表的是台北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