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可以以刑逼民吗,已挂失(姑且称做挂失,健保局看来应该没这机制),
但卡片没失效,意味有人渎职
主打渎职罪,这样就会有人迅速处理了
如果真的是所谓系统或制度上的漏洞
这就要请健保局里真的知道自己的局在干嘛的人出来讲清楚了
不讲没有人明白,还会造成无谓的恐慌
而既然大家都敷衍
就直接提诉愿-再议-行政诉讼
不用跟他们省事 多管齐下
如果 原PO还有心力有钱有时间继续跟着耗的话
我觉得应该其中有一个是民事诉讼
因为这个债务本身不存在,因为使用人根本不是原PO这位苦主
至于要向盗用者求偿这又是另外一回事
例如说,健保局向你要钱,你就提一个民事诉讼,说使用者不是我啊,
因为卡片已经挂失,请证明这个医疗行为的使用人真的是我,
那这时候健保局就要证明说他们为何认定你是使用人
要不要再去向这个大陆人求偿,就是另外一回事,
毕竟比较麻烦的是健保局那边的费用跟纪录
诉讼是有标的的,不是说一定要向谁求偿怎样
你有挂失记录在健保局那边的话,就不用自己回家吃土了
还有,最好祈祷对方已经有户籍在台湾了
不然盗用者要当起黑户的话还是可以继续生活,最多外籍人士期限到就是被遣返而已
法官只能对着镜子开庭了 一毛钱也要不到
有谁专业的,出来讲点话吧 健保卡可是全台湾人人有一张啊
※ 引述《direct1120 (好吃有色无胆卒仔龟)》之铭言:
: 这是个426用失效健保卡拿去冒用看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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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头很简单,中间扑朔迷离,但只看结局又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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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拎祖骂处处碰壁被打枪、摆烂,请吃河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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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下来越想越绝望、抬头天灰灰,很想找顶新案的老农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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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在我冗长的泣诉中整理了两个泪点:(补个副标)
: 1.“426盗用过期健保卡竟能顺利看诊”
: 2.“警方摆烂装忙 当事人竟得自行抽丝剥茧破案”
引言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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