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底下推文爆气得这严重
内政部的意见是依照该条例第42条规定
http://0rz.tw/dpfDy
而这条其实可以分成两块来看
登记 和 营业
也就是说该协会不申请登记的理由是什么
再来就是是否跟人收钱办事
这其中不管收钱或物资的对象是不是善心人士
不是营利与否的问题
而是特许行业的问题
条例第42条第5项规定:“第一项规定以外之其他法人依其设立宗旨,从事殡葬服务业,
应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经营许可,领得经营许可证书,
并加入所在地之殡葬服务业公会,始得营业;其于原许可设立之直辖市、县(市)外营业
者,准用前二项规定。”上开所称“其他法人”,按殡葬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23条第1项
规定:“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所称其他法人,指经政府核准立案,且于法人章程中载
明以提供殡葬服务为其设立宗旨或任务之非营利法人。”先予叙明。
大概就这样
结论...
申请一下就好了跟营利与否无关.
关键应该在申请合法的过程中是否有被拒绝.
※ 引述《gx21 (H.T.)》之铭言:
: udn
: 为穷人免费办丧事 内政部认定违法
: 2015-01-13 14:01:04 联合报 记者董俞佳╱即时报导
: 中华民国善愿爱心协会免费为穷人办丧事20年,被内政部民政司认定为违法,若以善愿爱
: 心协会服务人数统计,罚款将高达1亿1600多万元,善愿爱心协会会长郭志祥表示,政府
: 不如直接毙了他比较快。
: 为弱势家庭办理丧事的善愿爱心协会今天记者会表示,两年前收到内政部民政司公文,认
: 定帮助穷人免费办理丧事,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停止办理殡葬事宜,或者成立公司。
: 善愿爱心协会会长郭志祥表示,他们不是营利单位,是聚集各界善心,以及愿意做好事的
: 棺材工厂、花店等,一起帮助弱势民众完成丧葬事宜,从迎接大遗体到公祭入塔,所有的
: 费用,都是民众捐款用来做公益的。
: 郭志祥说,最简单的丧葬,至少也得花10至20万元,许多弱势民众没有钱,只能到处苦借
: ,协会因此成立。20年来已经协助1945位弱势民众,完成丧葬事宜,每年约服务200多人
: ,
: 若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违反者处6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缓,按次处罚,若依照此罚则
: ,以最低罚款计算,善愿爱心协会协助1945位弱势民众,等于将罚1亿1640万元。
: http://udn.com/news/story/2/639564
: 5.备注:
: 挡人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