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tana (newtana)》之铭言:
: 应该要全国性强制家里有停车位的人才能登记买车
: 出外停车被收费,帐单就直接寄到家里或用电子收费,手机缴费,ibon通知
: 有前科刑事记录一律不得购车,别说犯罪跑路太容易,也才不会喝酒出事的人罚不怕
: 原因就是台湾二手车太犯滥,有的比全新机车还便宜,全然无所限制
: 加上出事后不是屁孩亲卫队呛声,就是撞死人的比受害家属还大声,有钱有势找议员立委
: 黑道乔事
实在受不了,台湾常有人会有这种,
以为禁止就能解决问题的思维
而根本上,立法禁止XXX,很容易找到破解之道
酒驾前科无法买车问题,就是找人头而已
有停车位才能买车,也不过是多一道迁户籍手续(比找人头简单)
增加穷人的负担(跟财团站在一起啊?)
解决不了问题,根本只是掩耳盗铃
资本主义下,的确穷人上班只能搭公共交通工具
但是如果住在郊区的穷人,可以走路(或骑脚踏车)去河边
把车停在廉价的停车场。假日可以开车去各地游玩
请不要把穷人这种小确幸也剥夺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