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车站某家铁板烧拒绝导盲犬入店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0:57:54
※ 引述《kurtsgm ()》之铭言:
: 总觉得不直接回一篇贴法条很多懒人还是看不懂
: ※ 引述《andycat5566 (来来来)》之铭言:
: : 店家真虽。很讨厌带狗去餐厅用餐的人。
: : 导盲犬又特别大只味道特别重。这里都爱狗人士。
: : 可是为什么其它客人就必须因为ㄧ个人忍受狗臭味道。
: 因为法律保障视障者带导盲犬入内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046&FLNO=60
: 第 60 条
: 视觉功能障碍者由合格导盲犬陪同或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于执行训练时带
: 同导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
: 具及其他公共设施。
: 前项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之
: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对导盲幼犬及合格导盲犬收取额外费用,
: 且不得拒绝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条件。
这法条还有个地方要上色
也就是说 就算不是视障朋友
只要是训练中的幼犬跟训练师要带进去用餐也不得拒绝
不然还是可以罚款的
请各位有开店的乡民要注意阿~~~
PS 训练中的幼犬都有装备 不用怕认错
有客人来靠杯你就跟他说
不然我被罚的话你要出钱妈之类的来堵他的嘴或是干脆不做他生意
导盲犬训练很花时间 台湾的导盲犬数量远远不足
请大家多多支持阿~~~~~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5-01-04 00:58:00
狗肉铁板烧
作者: ipod89757 (福尔蘑菇)   2015-01-04 00:59:00
楼上obov
作者: WANG122122 (unnamed)   2015-01-04 01:01:00
潮射惹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02:00
上ㄧ篇解释的比较合理法条没有规定店家一定要收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05:00
法条最后一句不就规定店家一定要收了吗...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1:05:00
那自由进出可以吧。
作者: sameber520 (请给我萝莉)   2015-01-04 01:06:00
你点出我思考上一个盲点:不做讨厌导盲犬生意的人就好
作者: wonder007 ( )   2015-01-04 01:06:00
法条至少保障自由进出 做不到就是违法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1:06:00
你可以不招待,我可以自由进出?你不觉得法律这样规定有他的用意。不然是让他们逛餐厅吗
作者: yuki2474   2015-01-04 01:07:00
那一般商店也能让人只进不准消费的意思囉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08:00
一直都可以吧.一个人去消费常被拒绝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08:00
依照我的印象,只要是使用新台币消费...似乎不能拒绝一个人消费被拒绝的理由是(?)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09:00
没这回事,店家接受点餐契约才成立...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09:00
当然可以拒绝,要吃素的跟你说“我没有提供素食”不就是拒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1-04 01:09:00
是不能拒收,不是不能拒绝消费
作者: wonder007 ( )   2015-01-04 01:09:00
楼上你的印象是不是用五角硬币的可以拒绝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09:00
广告(看版)上没说有提供素食就不用提供啊...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1:10:00
如果这样解释的话,法律就成具文了。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0:00
无正当理由拒绝会有广告不实的问题,不过损失很难举证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10:00
看板上没写说提供与狗狗用餐的空间,所以抱歉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0:00
先跳脱狗那边,单就店家能不能直接拒绝消费,我觉得可以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1:00
拒绝消费首先要避开广告不实的问题。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5-01-04 01:11:00
一个人消费 不会被拒绝吧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1:00
难道我一人用餐被打枪我每次都去告吗 = = 鼻子摸摸算了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11:00
事实上店家就是不得拒绝阿 = = 不然法条写爽的?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1:11:00
你以为店家有这么大的权利,可以超越法律规定?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1-04 01:11:00
法条有写说店家不能拒绝吃素的客人吗w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2:00
会的,只有四人桌的餐厅在尖峰会拒绝....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12:00
餐厅可以说我只收一次两个 人 但是他还是不得拒绝盲人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2:00
摸摸鼻子算了跟店家有权力拒绝完全不一样。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12:00
关于导盲犬这部份 店家确实是完全没有说不的权利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13:00
你如果要对客人说不 法律规定你必须用其他理由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13:00
店家没拒绝盲人阿,没提供狗的位子而已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3:00
难道我只做女客按摩,男人来我不能拒绝吗 = =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14:00
狗的位子又没差 导盲犬不用位子好吗...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4:00
导盲犬算物品吧,需要特别提供啥位置= =?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1:14:00
无聊透顶,你做的解释都是让法律变成具文,太无聊了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14:00
没提供狗的空间
作者: wonder007 ( )   2015-01-04 01:14:00
没提供狗子位子又怎样 依法就是不得限制导盲犬进出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5:00
基本上商店营业似乎需要具备无障碍空间,相信包含导盲犬的使用空间。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1:15:00
又再跳针刚开始的那个吗? 早说了法条没规定店家一定要收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15:00
你可以跟男盲人说我这边只有做女客按摩 但是不得拒绝导盲犬进出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6:00
我只说选客户的问题,从来没在说狗的问题 = =我知道导盲犬可以进出. 我讨论的东西你看清楚再回好吗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17:00
Hard我不是跟你吵...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18:00
有说明只做女客很合理可以拒绝男人啊XD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19:00
我只是说在店家契约成立前他本来就有权利选择的.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20:00
公共设施场所营运者,不得使身心障碍者无法公平使用这点是有法规规定的喔XD也就是说什么人太多无法照顾盲人都不算合法理由。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21:00
我一直在讲我的经验,我不是身心障碍.今天我开一家店,一堆酒鬼要进来消费我不能拒绝的话我也很困扰.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2:00
没人说你不能拒绝酒鬼 但你不能拒绝盲人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22:00
酒鬼的消费部分你是可以拒绝的...你想拒绝盲人也可以 但是绝对不能用身体以及导盲犬当作理由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3:00
只做女客 拒绝男盲人 这比较合理..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23:00
是啊.所以多的是理由拒绝,有比较好吗? = =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23:00
拒绝酒鬼其实也是有些法律上的问题...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4:00
也就是说你不能说因为本店禁止宠物 所以导盲犬不能来
作者: TSbb (贷款三十年债开始)   2015-01-04 01:24:00
嘘文是小O吗? 法律还规定不一定还需要列出来?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24:00
当然比较好啊 你用身体跟导盲犬当理由会上新闻啊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24:00
我只想就一般店家拒绝客人是否合法上做讨论,一般客人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1-04 01:25:00
一般店家可以用合法理由去拒绝客人这是事实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5:00
我们讨论的是导盲犬 你要讨论这个请另开一篇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25:00
因为我一人常被拒绝,如果不合法我去告他 XD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26:00
可以告啊 问题是不划算 开庭就要1000 XD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6:00
我开餐厅的话 情人节当天只能情侣用餐 拒绝单人 合理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7:00
我会标示阿 ....也就是说 当我广告 情人节当天只接受情侣订位用餐拒绝单人用餐 合理 但我不会禁止盲人加导盲犬进入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04 01:29:00
你可以禁止没带情侣的盲人+导盲犬进入XD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1-04 01:29:00
我不会那么狠心拉 反正盲人不会被闪www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1-04 01:29:00
那一样违法啊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